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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鹽湖城不算是一個大城。上下班的時候交通稍嫌繁忙,但除此之外算順暢。入夜之後、假期之中,除了兩三個特別熱鬧的商區之外,基本上是很冷清的。有時候我常會想:「人呢?這些美國人跑哪裡去了?」
在這樣的一個城市裡,除了一年一度的節慶之外,交通管制是很少的見的情況。但有一個特別的日子裡你可體驗到還算恐怖的堵車:猶他大學的美式足球比賽。通常比賽是在傍晚的時候舉行,但交通管制可能是從下午延續到深夜。屆時「紅衫軍」蜂擁群集,甚是可觀。
其實從我們的角度來看,美國人其實很少休閒活動。他們沒有夜市、沒有KTV、沒有夜遊、沒有宵夜,所以基本上幾乎沒有夜生活可言。他們不好吃,不像中國人會包餃子或吃火鍋、不像傳說中的法國人或西班牙人一個晚餐可以吃個五六個小時。美國人愛運動,但據我觀察他們都是單打獨鬥的(慢跑、騎單車、爬山、游泳、健身房等等)。NBA是美國來的,但我這三年來看到的在打籃球的美國人可能還不及我在男四的一個週末的下午所看到得多。MLB是美國來的,但我也沒看過美國人打棒球。為什麼呢?我也不懂。無論如何,除了教堂與這種大型職業運動球場,美國人好像就很少有其他的群集的場合。
但是這種大型職業運動或許真的深深的融入了他們的生活當中。譬如說,我在Fedex接受新訓的時候,指導老師最後沒話說了,但又希望能讓大家彼此認識,就開始問大家喜歡哪種運動、最喜歡的球星是哪一個、爵士隊上一場打得怎樣,大家於是開始聊了起來。稀奇的是,在台灣,運動基本上是男性的事,而且不是男人,而是男孩。而在美國,下至妙齡少女、上至中年婦人、乃至白髮老翁,每個人都對職業運動津津樂道、都能侃侃而談。
二、
台灣人也希望能把自己的職業運動辦的跟美國一樣好。我看過一些文章,從不同角度來分析為什麼美國的職業運動可以成功,包括政府政策、企業經營、市場規模、運動精神等等。這些觀點當然自當有其道理。
然而,換一種角度來看,我覺得在以上這些相對來說較直接的原因之前,美國人的生活與文化就已經強制要求美國的職業運動必然會成功。如果一群人除了看球賽之外別無其他娛樂,除非這群人實在太笨,否則根本上就不可能有讓職業球隊之運作失敗的可能性。反過來看,我們既然對火鍋有如此的熱愛,我們的火鍋又怎麼可能不好吃?或許某一個師傅、某一家餐廳有某種秘方能讓他的火鍋特別好吃。但就其火鍋之能夠好吃而言,秘方只是其次的,我們對火鍋的熱愛才是根本的。只要有一群對火鍋的狂熱愛好者的存在,秘方的出現是遲早的。相反的,或許如果我們能把我們用在火鍋、KTV、夜市、夜遊、打牌聊天上面的時間與精力省下來,我們就能把職棒與職籃辦好。同樣的,如果一百年前美國人就會了如何用打麻將與包餃子來消磨時光,或許今天世界上就不會有NBA或MLB。
三、玩樂行為其實也是一種文化儀式
火鍋不只是吃而已,它也是這個社會中的一種儀式。人們吃火鍋為的不只是填飽肚子,也為了情感交流。
美國人為什麼獨愛football,而不喜羽毛球或桌球呢?"You smash people."
四、通樣是吃,環境重要還是口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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