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則北通巫峽,南極瀟湘,遷 客騷人,多會於此,覽物之情,得無異乎?
 
若夫霪雨霏霏,連月不開;陰風怒號,濁浪排空;日星隱耀,山岳潛形;商旅不行,檣傾楫摧;薄暮冥冥,虎嘯猿啼;登斯樓也,則有去國懷鄉,憂讒畏譏,滿目蕭然,感極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瀾不驚,上下天光,一碧萬頃;沙鷗翔集,錦鱗游泳,岸芷汀蘭,郁郁青青。而或長煙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躍金,靜影沈璧,漁歌互答,此樂....  登斯樓也,則有心曠神怡,寵辱偕忘、把酒臨風,其喜洋洋者矣!
 
嗟夫!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是進亦憂,退亦憂;然則何時而樂耶?其必曰:「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歟!」噫!微斯人,吾誰與歸!時六年九月十五日。
 
 
 
 
 
 
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蘇子與客泛舟遊於赤壁之下。清風徐來,水波不興。舉酒屬(音:主)客,誦明月之詩,歌窈窕之章。少焉,月出於東山之上,徘徊於斗牛之間。白露橫江,水光接天。縱一葦之所如,凌萬頃之茫然。浩浩乎如馮虛御風,而不知其所止;飄飄乎如遺世獨立,羽化而登仙。

於是飲酒樂甚,扣舷(音:賢)而歌之。歌曰:「桂棹(音:照)兮蘭槳,擊空明兮泝(音:訴)流光。渺渺兮予懷,望美人兮天一方。」客有吹洞蕭者,倚歌而和之,其聲嗚嗚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訴;餘音嫋嫋,不絕如縷;舞幽壑之潛蛟,泣孤舟之嫠(音:離)婦。

蘇子愀然,正襟危坐,而問客曰:「何為其然也?」

客曰:「『月明星稀,烏鵲南飛』,此非曹孟德之詩乎?西望夏口,東望武昌,山川相繆(音:謀),鬱乎蒼蒼;此非孟德之困於周郎者乎?方其破荊州,下江陵,順流而東也,舳艫(音:軸盧)千里,旌旗蔽空,釃(音:司)酒臨江,橫槊(音:碩) 賦詩;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況吾與子漁樵於江渚之上,侶魚蝦而友麋鹿;駕一葉之扁舟,舉匏樽(音:袍尊)以相屬;寄蜉蝣於天地,渺滄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須臾,羨長江之無窮;挾飛仙以遨遊,抱明月而長終;知不可乎驟得,託遺響於悲風。」

蘇子曰:「客亦知夫水與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嘗往也;盈虛者如彼,而卒莫消長也。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而又何羨乎?且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取之無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無盡藏也,而吾與子之所共適。」

客喜而笑,洗盞更酌,肴核既盡,杯盤狼藉(音:及)。相與枕藉(音:界)乎舟中,不知東方之既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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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鹽湖城不算是一個大城。上下班的時候交通稍嫌繁忙,但除此之外算順暢。入夜之後、假期之中,除了兩三個特別熱鬧的商區之外,基本上是很冷清的。有時候我常會想:「人呢?這些美國人跑哪裡去了?」
 
在這樣的一個城市裡,除了一年一度的節慶之外,交通管制是很少的見的情況。但有一個特別的日子裡你可體驗到還算恐怖的堵車:猶他大學的美式足球比賽。通常比賽是在傍晚的時候舉行,但交通管制可能是從下午延續到深夜。屆時「紅衫軍」蜂擁群集,甚是可觀。
 
其實從我們的角度來看,美國人其實很少休閒活動。他們沒有夜市、沒有KTV、沒有夜遊、沒有宵夜,所以基本上幾乎沒有夜生活可言。他們不好吃,不像中國人會包餃子或吃火鍋、不像傳說中的法國人或西班牙人一個晚餐可以吃個五六個小時。美國人愛運動,但據我觀察他們都是單打獨鬥的(慢跑、騎單車、爬山、游泳、健身房等等)。NBA是美國來的,但我這三年來看到的在打籃球的美國人可能還不及我在男四的一個週末的下午所看到得多。MLB是美國來的,但我也沒看過美國人打棒球。為什麼呢?我也不懂。無論如何,除了教堂與這種大型職業運動球場,美國人好像就很少有其他的群集的場合。
 
但是這種大型職業運動或許真的深深的融入了他們的生活當中。譬如說,我在Fedex接受新訓的時候,指導老師最後沒話說了,但又希望能讓大家彼此認識,就開始問大家喜歡哪種運動、最喜歡的球星是哪一個、爵士隊上一場打得怎樣,大家於是開始聊了起來。稀奇的是,在台灣,運動基本上是男性的事,而且不是男人,而是男孩。而在美國,下至妙齡少女、上至中年婦人、乃至白髮老翁,每個人都對職業運動津津樂道、都能侃侃而談。
 
 
二、
台灣人也希望能把自己的職業運動辦的跟美國一樣好。我看過一些文章,從不同角度來分析為什麼美國的職業運動可以成功,包括政府政策、企業經營、市場規模、運動精神等等。這些觀點當然自當有其道理。
 
然而,換一種角度來看,我覺得在以上這些相對來說較直接的原因之前,美國人的生活與文化就已經強制要求美國的職業運動必然會成功。如果一群人除了看球賽之外別無其他娛樂,除非這群人實在太笨,否則根本上就不可能有讓職業球隊之運作失敗的可能性。反過來看,我們既然對火鍋有如此的熱愛,我們的火鍋又怎麼可能不好吃?或許某一個師傅、某一家餐廳有某種秘方能讓他的火鍋特別好吃。但就其火鍋之能夠好吃而言,秘方只是其次的,我們對火鍋的熱愛才是根本的。只要有一群對火鍋的狂熱愛好者的存在,秘方的出現是遲早的。相反的,或許如果我們能把我們用在火鍋、KTV、夜市、夜遊、打牌聊天上面的時間與精力省下來,我們就能把職棒與職籃辦好。同樣的,如果一百年前美國人就會了如何用打麻將與包餃子來消磨時光,或許今天世界上就不會有NBA或MLB。
 
 
三、玩樂行為其實也是一種文化儀式
火鍋不只是吃而已,它也是這個社會中的一種儀式。人們吃火鍋為的不只是填飽肚子,也為了情感交流。
 
美國人為什麼獨愛football,而不喜羽毛球或桌球呢?"You smash people."
 
 
四、通樣是吃,環境重要還是口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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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第一次跟一個美國家庭過聖誕節。主人是成都妹希的老公Tyson一家人。早上約十點半,楊希與泰森來我家門口接我,從鹽湖城出發前往位在Ogden的泰森媽媽家過節。
 
車上還有不愛講話反應遲鈍的英國佬尼克。尼克要去泰森的好朋友麥克家過節,泰森順道送他去。尼克之所以會去麥克家是因為麥克的老爸也是英國佬。
 
我在車上問尼克他們英國人怎麼過聖誕節,他說基本上差不多,但是他們會一起吃早餐。什麼樣的早餐呢?他嘰哩咕嚕的英國腔我聽不太懂,但大致上是沒啥特別之處,就跟平常的早餐差不多。反正我對英國人的早餐一點興趣也沒有。美國人的東西已經不怎麼樣了,但連美國人都知道英國東西難吃。前一天晚上在港仔Eric家,希說有一次尼克吃的早餐就是一堆煮熟的黃豆加上蕃茄醬,讓我們大家都難以想像。泰森說,英國人的料理,基本上就是把所有東西加在一起煮爛,如此而已。
 
麥克家是在一片荒蕪的農場當中,周圍除了只知點頭吃草的馬以外啥也沒有的農場。慘白的樹,蠟黃的野草、灰矇矇的天空、老舊的建築,舉目望去一個店家也沒有的曠野,我還真不明白這裡的住戶每天都在幹嗎?這種生活馬可以過,人也可以這樣就滿足嗎?還是因為貧窮,逃離不了這鄉村呢?很多時候我還真不懂美國人。還有一點很奇怪的是,美國人明明有很多的空間,卻不愛蓋很大的房子。除非那種特別有錢的人家,美國人的家好像都不會比台灣人的家大多少。他們喜歡留下一大半的空間蓋個小花園,享受點戶外生活。或許因為是他們空間實在太多,所以他們也不急著去搶吧。
 
不過有個東西倒是挺可愛的。很多人家都在門口布置很多應景的娃娃或玩偶。瑪麗亞抱著剛初生的耶穌、三智者、報信的天使、馬棚、圍繞著牧羊人的羔羊,等等。雖然簡陋,但很有過節的氣氛。
 
離開麥克家後,經過泰森的高中、國中,不久就到了他媽媽家。不大,但布置的很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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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是一種很難捉摸的東西。但這些諸般奇妙的性質卻與人相似。
 
早期希臘人說,世界由四組成:火、風、水、土,火是輕盈上升的力量。希臘文的靈魂、血氣、精神,即thermo,與火同意。赫拉克理圖斯更說,火的生成輪轉造就世界。所以,或許我們倒不該說人是盜火者,因為人本與火同源。
 

火四處遍在,可我們怎麼也無法捉摸住它。時明時暗、忽前忽後、隨盛旋衰。是光?是溫度?是顏色?似若又強,可以微弱到被指尖捏熄,可以熾烈到化大地於灰燼。

 

火之為火,不在乎其根本是材是薪,是一陀報紙或來自於瓦斯。就像人的軀體從來就不屬於人的一部份。星星之火與燎原之火就其為火而言沒有不同,同理,凱薩皇帝與乞丐妓女,就其為人而言亦無高下之別。

 

人之軀體也是靠火而延續的,我們呼吸進氧氣來燃燒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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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大鏢客的兩部電影都沒得到什麼大獎,實在滿可惜的(「硫磺島的英雄們」好像連提名都沒有)。近年來,或許與跟美國國內有帝國主義傾向的右派勢力的得勢有關,從「搶救雷恩大兵」開始好萊塢拍了很多的戰爭片,但很可惜大部分都是很無聊的。克大導演這兩部深具反省意味的雙胞胎電影應該是其中獨秀二支的翹楚。
 
我這兩部電影都是跟美國人看的。看「來自硫磺島的一封信」的那群人當中有兩三個會說很流利的日文,不過看完後沒聽他們說什麼特別的。看「硫磺島的英雄們」時,一個美國人對情節表示驚訝與懷疑(不過他沒有否定)。
 
我非常喜歡「硫磺島的英雄們」結尾時的一段話,大概是這樣的:「those soldiers may have fighted for their country, but they sacraficed themselves for their friends, for those who stand beside them.」其所想要傳達的意思大概是說,國家的光榮、戰場上的勝負、英雄的道德情操往往是虛幻的,但是每一個阿兵哥在艱苦的環境中培養起來的友情與信任是實實在在的。他們可能怨恨國家將他們送上戰場、可能個個都想苟且偷生,但沒有一個會願意為了自己要身旁的伙伴犧牲性命命。
 
這句話很能反映我當兵時的心境。中華民國國軍中的訓練十之八九都是假的,可是在當我跟班上的弟兄們一起合作把一車的教材與急救裝備推上山頭,然後趁短短的空檔在七月的樹陰下休息乘涼,讓腋下胯下的惡臭出來透透風,那是再真實不過的。同樣,軍管部(後改名後備司令部,我退伍之後好像又改名後備指揮部)的一切也幾乎都是假的,但是晚上跟同袍一起加班、站哨、一起有假不能放、一起在軍官寢室偷吃薑母鴨、一起幹譙某科長某司令、一起到處找假單票報帳(感謝陳總統與馬主席,現在我知道這是違法的了)、一起開著軍車去看檳榔西施、一起享受在任務完成後在KTV喝個爛醉,這是真的。
 
人是很複雜的東西。事實上,他常常是很骯髒很軟弱的東西。但是為了種種原因,我們得假裝看不見那不光彩的一面,然後齊聲歡呼那一片捏造出來的光明燦爛。直到有一天這光明燦爛轉過頭來壓榨我們。
 
正是這份解構的功力與深度,讓這兩部電影這麼發人深省。 
 
 
***
 
不過我認為這兩部電影所要傳達的精神並非就是絕對正確的。世界上很多東西是被人想像、建構出來的,但想像本身不必然是壞事。人都是自私脆弱的、國家常常最大的暴力的來源,但這也不表示我們不能期盼人性與國家可能是光榮偉大的。
 
 
 
 
 
 
 
這句話也很契合我在碩士論文所要討論的題目。雅典人是在溫泉關、馬拉松等一系列的戰役中培養起休戚與共的民族意識。沒有這樣的civic friendship,雅典不可能留給後世Pericles的喪葬演說詞,也不能培育出一個明知自己是被枉死的卻也不願逃至異邦的蘇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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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治思想家Ernest Barker在他的希臘政治理論一書開頭說道:「一切政治思想的先決條件是意識到個人與國家的對立。」這樣的政治思想起源於希臘,而那個首先深刻意思到這種對立的人是蘇格拉底。
 
夠諷斥的是,這對立不只是思想上的、也不是意識上的,而是活生生血淋淋的:蘇格拉底被雅典人給處死,前者據說是歷史上最偉大的哲學家,後者據說是民主政治的最佳典範的締造者。西方政治思想由斯開端。更具體的說,開端於柏拉圖對蘇格拉底之死的反省與思考。
 
於是可以這樣說:所謂的政治哲學,其實就是討論政治與哲學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這句話與Barker的話意思差不多,因為Barker所說的個人不可能是一般人,一般人固然可能意識到他自身與整個政治群體的矛盾,但沒辦法系統性的呈現這種矛盾的意義,這工作得留給有哲學思考能力的人。另一方面,國家固然不能涵蓋所有政治,但是一個政治社群中的所有政治問題最終得在國家層面上尋求決定性的解決,因此,以「國家」與「政治」在某種程度上大約是同義的。尤其對希臘城邦這些小國來說,國家幾乎就是所有政治的全部。因此,所謂「個人與國家的對立」其實就是「哲學與政治的關係」。柏拉圖的對話錄,包括Apology, Crito, Gorgias, 與Republic,都是圍繞這個問題展開的。
 
「哲學與政治的關係」之中第一個問題是:哲學在政治中有沒有地位?蘇、柏、亞的答案是肯定的。蘇在Gorgias裡面說,That which presides over the soul I call politics。亞在Nichomachean Ethics開頭說,政治學是研究一切的善之中最高的善的學問。柏說,除非哲學家來統治,或是統治者具有哲學能力,否則人類就不必期望有可能有好日子。對他們來說,政治學與後代人所說的倫理學或神學無異,因為他們關切的都是靈魂之善或惡的問題。而政治學的特殊高超地位甚至在於它關心的不只是個人的靈魂,更在於人群大我之靈魂之向上提升。他們不相信「獨善其身」這回事。就像一個人待在病患群聚的地方久了可能會被傳染,一個人久處於一群靈魂之中缺乏正義的人之中,也要在不知不覺中沾染賠上健康的心靈。這種嚴格意義下的政治,只有從哲學中來尋求,因為在眾多知識與技藝當中,唯有哲學嘗試探索最終的善。
 
雅典人藉由死刑來叫蘇格拉底停止他的哲學探索。從此哲學被西方政治趕出了城門之外。
 
不只雅典人不接受他們這種高調,今天我們接受的民主理論也建立在一種從根本上與反對他們的高道德標準的基礎之上。如果蘇柏亞有機會讀一讀霍布斯、洛克的書,他們必然要對這些現代民主政治理論的那種對「利益」之如此著迷的關注感到羞憤不已。蘇柏亞肯定不能接受一種建立在「人都是自利的」、「權力與權力之間需要互相監督制衡」之類的道德假設之上的政治體制。當他們聽到我們很自豪的宣稱自己的政治體制是最好的、最正義、最公平、最符合道德原則時,他們肯定要認為我們是最邪惡、最墮落、最無羞恥心的一群人。甚至他們會懷疑我們是否還配得上「人」這個字。
 
福山指出,在以洛克為代表的現代民主自由理論當中,我們找不出一個理由來解釋為什麼一個好人、一個正義的人,需要挺身而出參與政治。因為這種理論根本上排出了道德、正義、哲學在政治中的必要性。蘇柏亞大概會同意這批評。
 
從這觀點來看,今天的台灣人無論是抱怨過去國民黨如何國庫通黨庫,或是第一家夫人收了多少禮券,都是癡話。因為,柏拉圖早就告訴我們,在一個哲學沒有地位的政治領域裡,Might makes right。Callicles嘲笑蘇格拉底說的正義只不過是無才無能的弱者(人民?)用來拴住強者(兩蔣、李、陳?)的一條鍊子。強者鼓巧舌、騁權術,踐踏人民如草介,來滿足他們的luxury、license、liberty,是一種貫徹真正的natural justice的表現。而霍布斯或許會說:「很好,這種人正是人中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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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傍晚五點下課後,決心步行回家,在學校週邊的兩個十字路口之上發生兩件無聊的趣事。
 
在第一個路口上,綠燈亮了,我往前行。迎面走了一個小伙子,戴著帽子低著頭但是不看路,朝我撞上來。我見著了,想往右邊閃讓他,偏偏他這時也瞧見我,就往他左邊閃來讓開我,結果這樣一來兩人又是頭對著頭走。接下來我兩左斜右晃、虛虛實實地過招兩三回,才達成協議,找到一個讓兩人都可以安全通過的辦法。
 
這件事剛好跟印證了最近我的課上講的東西。一個團體若是順利運行,其中必需要一定的制度(institution,但是政治學裡面說的institution不是只有組織而已,一些不成文的規範、習慣、共同信仰,也可以算是institution,因此中文翻譯成「制度」其實不太貼切),其間的成員必需可以共同遵循的行為法則,否則不僅難以合作,秩序也無法維持,衝突在所難免。制度如何形成、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都是另一回事,但一種沒有制度、失序的社會,肯定是我們要避免的。
 
 
在政治哲學裡,柏拉圖說的正義就是這回事。什麼是正義?他認為,每個人安分守己的做自己該做的事就是正義。一個人逾越應有的分際就是不義,而個人的不意終將帶來社會的腐敗(corruption)。用台灣的通俗用語就是:「你是計程車司機就開你的車,你是諾貝爾獎得主就待在你的實驗室裡,不要去管博愛特區裡的閒事。」這樣的正義,是社會秩序與和諧的絕對條件。霍布斯走的更極端,為了避免完全的自由帶來的戰爭狀態,我們必需將權力讓渡給國家。
 
從國際體系角度來看,國際社會基本上是無秩序的無政府狀態。但是為了讓大國們不擦槍走火,制度論者認為,一些必要的制度是維持國際秩序與安全所必需的。制度的作用在於為群體建立規範,提供一套大家都能遵守的遊戲規則,譬如說:促進國家之間的對話、提高國家內部行為的透明度以減少不確定性(uncertainty)或錯誤的計算與認知(miscalculaiton,misperception)、訂定一套大家都接受的處罰標準與執行辦法。
 
但是國家之間的合作不是那麼容易。想想看,兩個路人同時在一條馬路上走路不是一件多複雜的事,可是一旦其中一方脫離既有的規範,雙方要一起重新找回遊戲規則卻不容易。行為體巨大如國家者,那就不用說了。另一套解決國際社會中失序與衝突的辦法更簡單一點,就是支持一個超極強國的存在,由他來制訂並執行遊戲規則。他可以得一些當老大的好處,但是也得承受小嘍囉不聽話所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得出兵揍他。感謝美國的存在,我們才能活在Pax America之中。
 
 
缺乏一套既定遊戲規則的國際體系是極端危險的。西周瓦解之後的春秋戰國、基督教體系瓦解後歐洲的宗教戰爭與列強爭霸的三十年戰爭、兩次世界大戰時的歐洲,都是可怕的時代。
 
 
從國家的角度來看,一個失序的社會極端危險。十九世界到二十世紀初這個世界一片鬧烘烘的,就是因為工業革命帶來的社會失序(social dislocation)所造成的。於是,除了英美之外(美國其實也打了場南北戰爭),從法國、德國、俄國、到遠至日本,所有從事工業化競賽的國家不是發生大革命就是向外輸出戰爭。工業化造成急速的人口流動、社會不公平、以及傳統價值的崩壞,因而人心不安,帝國主義、民族主義隨之興起
,繼而烽煙四漫,戰亂蠡生。(我很好奇中國可不可以免去這個劫數?)
 
 
 
這一整個圖像描繪出一副與自由主義思潮所期盼的一個不太相同的圖像。人渴望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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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愛情這個主題,讓楊過與小龍女這兩個如此怪癖邪門的角色為人喜愛,讓神雕俠侶這部平淡無奇的小說紅紅火火,可見愛情之吸引人了。

 

中國人除了墨子以外都不談愛。甚至直到現在,對我們來說,「I love you」都還比「我愛你」來得親切。

 

對西方人而言,上帝的愛是典範。那是絕對無私、無盡、無條件的愛。很可惜,我自今沒機會見過他,不知道到底他怎麼樣用這種愛來愛人。再說,就算他願意這樣愛人,我懷疑人真有資格要求這種超乎人性之可能的愛。有人說批評,這人為想像出來的非人格的愛是為了滿足人類奴性的需要。

 

儘管如此,哥林多前書裡對愛的描述還是很感人的:

 

愛是恆久忍耐 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
愛是不自誇 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
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意發怒
不計算人家的惡 不喜歡不義 只喜歡真理
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 凡事要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

 

人們相信,母愛是人間最偉大的愛的其中一種。因為母愛是絕對的,無論兒子賢或不肖,母親沒有不愛兒子的。問題是,如果作母親的「必然」要愛兒子,那就表示,這種愛之有無與母親的自由意志無關。而一般相信,一個行為若不是經由自由意志之抉擇而完成的,就稱不上是道德的行為。換言之,母愛可能是與道德不相關的。

 

說母愛稱不上一種道德本身就幾乎是不道德的說法。那麼,問題是說,我們要把愛看做一種道德嗎?如果愛必須是一種道德,且母愛不是一種道德,母愛就不是愛,這聽起來很荒謬。如果愛不需是一種道德,那又是什麼?

 

乾瑋跟我討論過愛是否是一種轟轟烈烈的令人超脫的激情。有人說這種激情不可恃,愛得在平淡的生活裡慢慢培養。老溫說,男女之間的愛情最後必須昇華為友情,才能持久。但,如果愛情只是一種友情,愛又何必非得在異性當中追尋?莫非愛情非得建立在兩性生物上的差別之上?

 

亞理斯多德支持這種觀點:愛情只是更廣泛的友情中的一種。他說philia(現在英文將之翻譯成friendship,可是philia的原意比友情要來的廣,似乎包含一切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可以根據其動機分為三種。第一種建立在共同的利益之上,第二種建立在共同的快樂之上,第三種建立在為了彼此真正的善之上。對他老人家來說,愛情只是第二種,稱不上什麼高尚的感情。愛情只是一種激情,稍縱即逝。真正的philia必須是一種state of personality,是可以持之長久的。

 

愛是尋求差異還是同一?我們說,我們希望找到一個可以心靈相通的伴侶。但這句話顯然有問題,因為如果此話為真,我們應該更有可能愛上我們的兄弟姊妹、或是同性、同齡的朋友。另一方面,吳玉山老師說,男女相愛的根本原因是因為我們是不同的,因此我們在對方身上找尋自己身上已經失去的那一部份人性。但這也有問題,因為我們都不喜歡那些跟我們話不投機的人。顯然,太過相同或不同都不是愛情適當的對象。或許,在愛裡面,我們既渴望同一又需要差異。

 

愛是有原因嗎?如果愛有原因,那麼當原因消失之後,愛也理當消失。如果志明因為春嬌心地善良而愛她,那麼若是春嬌有一天變得心地不善良,志明的愛也理當停止。那麼,志明不是愛春嬌而是愛那個原因。

 

如果說愛沒有原因,如果志明只是因為愛春嬌而愛春嬌,那麼我們不得不承認,如果有一天志明突然只是因為不愛春嬌而不愛春嬌,也沒什麼好奇怪的,畢竟我們從頭到尾不知道這種愛是如何來的。甚至,C.S.Lewis說,這種沒有原因的愛可能讓被愛者痛苦,因為這種沒有任何原因的愛將讓被愛者覺得那更像是一種同情或施捨,讓被愛者覺得渺小而難堪。

 

那這種沒有原因的愛可以稱做是愛嗎?它真的可能是完全沒有原因的嗎?又,可能有一種東西是沒有原因的嗎?

 

的確,據說這世界上有一種東西確實是不需要原因而獨立自在的,那就是一種真正的自由。

 

當心理學家Erich Fromm說,愛在本質上不是一種需要,而是一種能力,一種純然的給予的能力,他說的就是這種自由。因為愛作為一種自由是一種自足的能力,所以它不仰賴其對象來成就。但是,愛不只是一種自存的自由。它作為一種給予的能力,是以其對象之所是來給予,而不是以其自身之所是來給予,否則這種給予不但不是愛,還是一種暴力。如此說來,愛不但不能是一種激情,還必須是一種認識的過程,因為愛的前提必須是理解。

 

對Fromm與Lewis來說,現在人的問題在於總相信愛是一種得靠機緣巧合來得以完成的情感,因為,我們相信我們是否能愛的癥結在於有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這種對愛情的觀念,實際上是完全把愛異化為一種與我們自身無關的東西。一方面,愛是絕對的答案,找到你的白馬王子或是白雪公主就是人生一切問題的解決。另一方面,愛是一種運氣,像樂透一樣,你運氣好,愛情從天上掉下來,運氣不好,一輩子孤孤單單。

 

也就是說,我們一邊相信愛是人生問題的唯一解決,一邊我們說服自己我們不需要主動去尋找這種答案,因為我們預先的排除掉我們憑一己之身解決這些問題的可能性。我們一面痛苦的哀嘆愛神為什麼不能眷顧我們,一方面很愜意的享受這種將人生的困境外在化後的輕鬆自在。總而言之,我們總在期待讓某一個人,一個披著金城武或林志玲的外衣的冤大頭,來拯救我們自己一團糟的人生。

 

Fromm說,這種愛本質上是一種利益關係,我們利用別人身上有的東西來彌補我們自己身上沒有的東西。這種關係,就好像希特勒與他的支持者的關係一般,前者需要後者的崇拜,而後者需要前者的力量。彼此都是不完整、殘缺的,而自我之圓滿之完成必須得靠壓榨對方。

 

我相信這話是很貼切的。

 

 

 

***


先撇開愛,直接看看愛情吧。

 

愛情之困難,就我的理解而言,在於它與我們其他的情感有一點不同:在愛情裡面,我們容許了大量的自我。

 

在幾乎所有其他的社會關係裡面,自我都被侷限在一個不太大的範圍裡面。在我們對待其他人時,親至父母、朋友,疏至鄰居、師長,乃至幾乎不相干息的行人顧客商旅,或多或少都得把我們「自己」給掩藏起來。我們不會跟自己的鄰居師長吵鬧一筆錢要怎麼用、晚餐要吃什麼菜,一則因為關於這些問題之處理,我們的社會有很清楚規範:無論如何我們最好得聽自己師尊的意思,對於來訪的鄰居,我們也得待之以禮。二則我們根本上不期望他們會與我們分享同樣的價值觀。


我們與自己的親戚朋友比較可能在這些問題是吵架。那不是因為我們對他們的愛比較少,卻是因為我們對他們的愛比較多。因為我們愛他們多一點,所以我們也期望他們對我們的愛要多一點。因此,我們期待他們的瞭解、體諒、關懷、與配合。

 
我最常吵架的對象大概是我媽。不是因為我討厭她,而是因為我相信她是最愛我的人,因此應該最能瞭解我與照顧我。我對越愛我的人期望越大,因此失望也越大,因此吵架的機會也越大。但是,儘管如此,我們的文化裡對我應該如何對待我的媽媽還是有很清楚、很嚴格、很傳統、很古典的規範,這規範叫做「孝」。
 
如果情侶關係沒有親子關係緊密,或許美好的愛情就會比美好的親情更容易獲得。可是,我們的文化告訴我們,情侶夫妻之間的關係甚至要比親子更緊密。我們跟父母過了上半生,但要跟愛人過下半生。我們的生命是父母創造的,而我們卻要與愛人一起攜手繼續創造另一個生命。「生生之大德」,易經認為,讓生命繼續在宇宙中延續是人類最高的德行之一,而這種品德我們自己無法實踐,卻得與我的愛人共同成就之。更重要的是,我們不能選擇自己的父母,可是丈夫妻子卻是自己挑的。
 
這種對於情侶之間親密程度的假定,以及自由戀愛與自由選擇的過程,給予我們一種假想出來的權力,這種權力讓我們去期盼,我們的愛人應該是所有我們認識的人中最愛我們的一個。因為他最愛我,所以有義務盡可能的能包容我的一切。如果他連這些小事都不能配合我,他怎麼能說是愛我呢?我相信正是因為這種期盼讓愛情變得困難:一則愛情被神聖化到一種教條的程度,以致於其根本幾乎不可能實現,二則陷在愛裡的人們利用這條教義當作免死金牌,抵制一切對自身言行舉止之合法性與正當性的質疑。
 
奇妙的是,我們的社會對情侶夫妻之互動很少嚴格清楚的規範。古典時代的人們,無論是孔孟老莊蘇柏亞,都不太談夫妻之倫,就算偶而談上一點,也是輕描淡寫的帶過,好像一點也不重要似的。這點對希臘人來說更加為真,因為他們明白表示理想的人生不可能在自家房門裡獲得實現。理想國裡描述的共妻制,更被現代人認為是不可想像的。
 
後來的中國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又說「夫妻吵架,床頭吵,床尾和」。我們對這一切到底如何發生、如何解決,不做公開討論,更不願意用僵硬的道德禮俗嚴加限定,而寧願把所有問題留給兩個人私下解決。彷彿,所有的社會禮俗都不得介入男女關係之中。夫妻關係獨立於一切其他社會關係之外,自有其獨特性。
 
如果我們在考慮一下我們的文化基本上是一種男性父權文明下的產物,這就跟清楚了。父權文化可以規範男人與男人之間的問題,君臣、父子、師生、朋友,基本上被假定為男性關係,甚至,在基督教裡,連上帝都是男的。但是這父權文化從不試圖定義女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而男人與女人之間的關係也處理的很蹩腳。男女關係在我們的文化裡幾乎是全然的「私」的,不可定義、不可處理。
 
於是,縱然我們因為熟習而得以處理好其他的社會關係,當我們走進愛情時,就茫然不知所措了。
 
我們期望我們可以把自我當中那些不被其他社會成員理解欣賞的、不能與其他人分享的、不能要求其他人接受的、或是不當呈現在其他人面前的,呈現給我們的愛人,也期望他/她會理所當然的理解、同情、包容、關懷、配合,甚至於欣賞與崇拜。可是,實際上,被拒絕在社會之外的東西不見得就是好的。當我們孤芳自賞、攬鏡自惜時看到的那個自我,被我們當作是好的,只是因為這世界上沒人能欣賞,所以我只好小心翼翼的珍藏起來留待有緣人。很可惜,總是事與願違,那些東西很可能一點也不好。更不幸的是,我們相信我們有權力期望我們的愛人完全接納我們那面在一般社會關係之外的自我,而不太會去質疑這個自我很可能也大有問題。
 
總之,我們的文化讓我們對愛情有過高的想像,以為一個充滿了愛意的對方一定可以包容一切的自我,以致於我們不假反省的期望我們所有的自我在愛情之中都應該有一席之地。很少人能滿足我們這種期望,於是我們要失望、憤怒、傷心了。
 
 
 
***
 
有幾個出路。
 
一則,我們可以把愛情的定義降低一點。也就是說,愛情不能再是絕對的,愛人之間關係不能再如此緊密,彼此之間不能再完全呈獻自己,更多一點禮教的規範來降低雙方的期望並約束可能互動的模式,可以讓愛情更容易一點。把其他社會關係帶入愛情之中的同時,也要把愛情帶入其他社會關係當中。也就是說,其他社會關係必須提供我們更緊密的情感連結。蘇格拉底與亞爾斯巴德的親密關係,唐朝文人互吐相思傾慕之詩作,在我們看來噁心,在他們看來高貴,大概就是這道理。這種愛情對我們來說已不再是愛情,而只是一種加進了家庭功能的友情。孔子、柏拉圖可能可以接受,我們大概要嫌其太平淡。
 
二則,我們可以繼續維持對愛情的高想像,可是必須瞭解在實際生活裡沒有多少活生生的人可以符合我們這種高要求。或是,我們可以繼續維持對愛情的高想像,可是得在真實的愛情實踐當中不斷反思自己的期望與要求是否過份了。
 
但是,這無疑是廢話。就像上面說到的,我們作學生,得聽老師的,做子女,聽父母的,做朋友,要講信用。雖然其中不乏模糊空間,但大致上有一定的分寸。但是,我們本來就把愛情定義為一種極大的包容與接納,以致於什麼叫做「過份」實在很難說。甚至,我們會想,如果不夠「過份」,怎麼能證明他是愛我的呢?因為在愛裡自私是被容許的。
 
愛情之難,在於其中人我分際必須被消融掉。在理想的愛情裡,情侶一開始是兩個人,但終將成為一人。因為愛已不是兩人的事,而是一人的事,因此其他的社會關係的規範都不適用於愛情。我們在成長的過程中,在各種公共的社會關係的互動當中試著摸索著去認清自我,但這樣的自我是不完全的,因為社會裡不允許我們呈現完全的自我,尤其是自我當中最自我、隱私的那一面。這不完全的自我得留在愛情關係中尋得,一方面我們要找到另一個更完整的自己,另一方面得給予對方同樣完整的人生。如果有幸愛能被尋找到,兩人得相互接納欣賞而為一人,我們就更完全、更偉大,生命也得延續。如果愛不能被找到,我們就仍是不完全的,永遠不明白所謂的「我」到底是什麼,生命也將因而終止。
 
這種愛大概遠非我力所能及。
 
大概是因為這樣,史老師才說:「如果你能處理好婚姻愛情,你比哲學家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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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我一直以為,今天的中國人之「落後」於西方的距離,不是五年、十年的問題,也不是五十年或一百年的問題,而是五百年。當然,這話不會有人愛聽。有些台灣人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且自信有一套獨立於中國文化之外且更優秀的文化,這樣的人不會想聽我說什麼。相信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人,與海峽對岸十三億的中國人,自信中國文化博大精深,於是也不會想聽我的。即使同意中國文化有所落後於西方的人,大概也不會接受五百年之說。我是一個無名小卒,自不敢螳臂擋車、干犯眾怒。但我還是要說我想說的。

 


必須澄清一點的是,「落後」一詞是一個很主觀、狹隘的概念。除非有人真的證明整個人類的歷史文化始終是呈現一種線性發展的狀態,且人類的歷史真的有一個最終的目的(譬如福山先生就主張「人類的普遍的自由」是歷史的最終目的),否則,「落後」一詞就沒有意義。因為我們定不出一個「前」與「後」的座標,當然就不能指出誰是進步的、誰又是落後的。若我們從這個嚴格的角度出發,我所說的「中國文化落後西方文化五百年」必然就荒唐可笑的。

 

然而事實上,我不認為在學術領域之外,這個世界上真有人把文化多元論當一回事。沒錯,今天的美國人好像會刻意的投入大量的資源來保護印地安人的傳統。八八水災後的許多台灣學者與媒體也極力呼籲政府在執行災後重建的時候,得特別留心如何保護原住民的特殊生活模式。除此之外,我們也常常可以聽到人類學者或傳統民俗工作者告訴我們某某少數民族或某某原始部落有其特殊且可貴的文化,值得作為現代人的借鏡。然而,這種思想風氣背後的權力結構十分明顯,就是一個經過現代化、工業化、理性化、民主化、革命之後取得優勢經濟、政治、知識地位的族群反過來試圖同情、理解、保護弱勢族群。講白了,就是一個家財萬貫的富翁在白髮蒼蒼之後懷念起少時微賤時吃的地瓜稀飯。就算這種情感是真實的,但若非以其背後的經濟政治實力作為基礎,那也都是空談。換言之,西方式的現代化發展才是硬道理。美國白人與台灣的平地人若非憑優勢的實力擊敗了那些傳統部落,或是雖然勝了傳統部落可是GDP還停留在一人一年不超過一千美元的水平,那所謂的「尊重多元文化」絕對就只是文人的紙上談兵而已。

 

總結來說,從單純的現實功利的角度來看,我們這一個時代裡的歷史絕對是線性的。而其終點就是西方模式,也就是在個人主義的哲學假設之上,建立起來的一個自由且平等的社會,其中的每一個人都以私利為目標、以理性為工具,從此再建立起以民主與法治為核心的政治體,與以利益與效率為原則的經濟體。

 

上面這一套政治運作的邏輯必須以個人主義為核心。但個人主義這個概念,雖然今天唸過一點書的人都能朗朗上口,但實際上卻是一個極新穎且不自然的東西。它完全是一個近代西方文化的產物。它不僅跟中國人的信仰完全南轅北轍,也與做為西方文化源頭之一的希臘羅馬社會不盡相同(在希臘哲學裡面,「個體」一概念最早只用在於自然科學裡面,沒出現在政治學當中。希臘人從來沒想到「個人」與「國家」或「社會」之間的關係是對立的。)也就是說,今天我們說的個人主義,其實在人類歷史上出現的時間很短、範圍很小,不過也就是十五世紀以後,經過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在西歐的土地上發展出來的,然後傳播到北美。然而,它的成功確實是驚人的。

 

正因為個人主義是極新、極獨特的東西,當任何中國人說他真正理解、推崇個人主義的時候,這樣的話恐怕都得大大的打點折扣。事實上,如果我們真的對中國人的倫理價值與社會模式有一點點認識,再去研究、比較一下西方社會的演變,我們就可以發現,直到今天,中國社會的運作邏輯基本上跟中古時代的西方更為接近。其關鍵在於,在今天的中國與中古的西方社會當中,「個體」與「國家」的概念都沒有形成。我們並不真的把人當作一個孤立、獨立、自立、自私、自由的個體。相反的,我們是生活在一個錯綜複雜、千絲萬縷的人際關係當中。我的喜怒哀樂、興衰榮辱、生老病死,與我的親戚、朋友的喜怒哀樂、興衰榮辱、生老病死,都連動在一起。如此一來,我與他人永遠都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個體」一方面被家族、鄰里、同年同榜、教派、商業行會、或主僕關係給壓抑了,另一方面也被擴大為更大的群體的一部份。於是,個人的認同的對象不會是國家或民族,而是那些小於nation state但大於individual的各式各樣的團體,或是另一個個人。

 

一個最方便我們理解這種邏輯的例子就是中古西歐的封建制度(fueldalism)。封建制度的核心是主、從之間的二人關係:主人提供土地給僕從,僕從就向主人宣誓效忠,並提供各種軍事、勞務、與經濟上的服務。按照這個原則,會衍生出「我主人的主人不是我的主人」的現象,因為我的發誓都是針對我的主人這個個人,至於我主人另外歸順別人、向他人宣誓效忠,那不干我的事。封建制度只會發生在貴族與貴族之間(所謂的僕從至少必須是有能力提供軍事服務的騎士),但除此之外,整個中古西歐的社會運作都是建立在類似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之上。這種關係是非常私人的、狹隘的、地區性的、排外的、不自由的。但它非常的緊密而且穩定。在蠻族入侵、西羅馬帝國崩壞之後統治西歐社會幾乎長達一千年之久。

 

在這個時代裡,「國王」作為一個民族的精神領袖的觀念還不存在。當時的一個英國人比現在英國人更敬愛、崇拜、畏懼他的國王,但那不是因為他相信這個國王是「英國人」的國王,而是因為這個國王是「我」的國王。或者,因為他是一個基督徒,所以他相信這個國王是上帝在人間指派的神聖的代理人。總之,國家的概念是不存在的。任何人虧欠國王的義務都是因為他與國王之間私人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不是他與國家之間的關係。當時的英國人不會欠英國政府稅,他只欠他的地主稅(只是英王在理論上是唯一的地主,其它的地主僅暫時擁有管理國王的土地的權利)。正因為這種封建觀念,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英國國王也可以領有法國的土地。在這種情況下,他雖然貴為英國國王,但他同時又是法王的屬下。這種關係看來複雜,但核心關鍵只有一個:那就是「國家」觀念在當時還不存在。或者說,當時世界上根本沒有「英國」。十四世紀的英法百年戰爭嚴格說來也不是英國與法國之間的戰爭,而是英王及軍事附庸與法王與其軍事附庸之間的戰爭(不過,人的觀念總是會變的。隨著英法百年戰爭的發展,英國與法國的民族意識也漸漸興起了。)

 

另一方面,因為「國家」的概念還未成形,當時的人們判斷一個國王之成敗優劣的標準也不是看他對這個國家有多少貢獻。根據現代的史學家的看法,幾位在英國的政治與經濟發展上扮演關鍵性推手的幾位國王(如Henry II、Edward I等等),都不是當時人民心目中的明主。人們既然沒有國家與民族的觀念,自然不可能會在乎所謂的長遠的、廣泛的、國家的宏規偉制。相反的,領袖的個人特質與魅力才是對他們最有吸引力的要素。Edward the Confessor(信士愛德華)的虔誠、Richard the Lionheart(獅心理查)的騎士風範、Edward III與Henry V在戰場上的英雄氣概,這些美德才是中世紀的英國人所期望於他們的國王的。

 

細看台灣社會,我們可以發現許多現象背後的文化觀念與中古西歐不謀而合。從這次八八水災中的新聞報導我們就可以看到好多個。例如:


第一、災害發生之後,大家都看到了政府的救災不力。然而,批評的焦點幾乎都放在個別政治人物的表現之上。我們關切的是水災發生時總統在幹什麼、某政府官員有沒有在別人都在救災的時候自己偷偷跑去吃大餐。有一種說法指出,馬總統雖然是一個清官,但根據「老殘遊記」的說法,清官的剛愎對老百姓的危害可能比起貪官更恐怖。另一種說法指出,善良的台灣人民不會苛責政府救災無力,畢竟這次水患的確是空前的大,但老百姓不滿的是政府官員的「態度」。從些論述都清楚的呈現出來一點,西元2009年的台灣人民對政治人物之角色與職權的認識幾乎跟一百年前清末民初的時候一模一樣,我們關心的是政治人物的心態與人格特質,彷彿只要我們的領袖品格端正、與老百姓心意相同,天災人禍自可迎刃而解。那個清官與貪官之辨所反映出來的也是同樣的邏輯,即個別政治人物的性格可以左右國家的命運。

 

第二、總統是否參加出殯。

 

第三、除了批判政治人物之外,我們的媒體又集中的大量的篇幅在兩件事之上。一個是災民們的痛苦。二是志工們的愛心

 

第四、反過來看,過去將近二十天來,我們的媒體對於我們整個國家的制度性的救災體系的研究、檢討、與批評近乎於零。我們都在關注政府高官是否有下鄉視察、是否有進駐前進指揮所。但沒有人會去討論,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與制度,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國防部長、中央救災指揮所、警消單位、國軍等等單位,究竟在救災工作終究竟應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文傑學長說的很好,「三軍統帥未必有能,救人也不能都等三軍統帥下令」。遇到一個客觀上無能、主觀上懶惰、貪婪、邪惡、自私的三軍統帥時,我們該怎麼辦?這才是一個現代政府與現代公民得去思考面對的問題。可是我們老百姓的卻是在主觀上預設政治人物都應該是「苦民所苦」的聖君賢相,然後在災害發生時,再去責怪政治人物為什麼沒有做到「苦民所苦」。這種思維模式,早就被現代政治思想所拋棄了。盧梭在「社會契約論」第二章裡說的「在國家裡,統治者對人民沒有愛心,只有統治者自己的快樂。」當統治者或任何一個政府官員根本就不想要救災而寧願躲在家裡吃父親節大餐的時候,我們該如何讓我們的救災工作繼續運作?這才是我們該去深思的問題。鑑別一個真正現代化的民主、法治的政府的標準也就在於當少數其官員貪腐無能的時候,它是否還能大致良好有效的運作。這難道不正是「民主」的真意?

 

 

 

 

 

 

 

 

 

 

 

 

 

 

 

 

中國時報    A24/時論廣場           2009/08/21

 
台灣應有軍隊救災條例
【《新社會政策》雙月刊總編輯梁文傑

  不管是「九二一震災」還是「八八水災」都證明了一件事,那就是,碰到重大自然災害,軍隊是必要甚至唯一有用的救災工具。然而,台灣軍方從來只是把救災當成突發性的應變事項,國防部剛出版的《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也沒有把救災當成自己的工作之一,這就造成了兩個現象。

 
  首先,由參謀本部聯三作戰室主管的各級部隊訓練事項中,從未納入救災、防災等課目,也從未安排與警、消聯合救災演習。在軍事採購項目中,也缺乏救災相關設備如大型直升機等。地方駐軍即使閒得發慌,也寧可叫士兵打掃基地、鍛練體能來殺時間,而不做救災演練。

  其次,由於不把救災當本務,所以國軍對災情皆採「不告不理」的被動反應模式。《災害防救法》及《申請國軍支援災害處理辦法》都規定,只有在地方政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才可以申請國軍支援,但不得「超過國軍支援能力範圍之外」,而且要以書面寫明災情資訊、所需救災人員、裝備及機具等事項。在這種規定下,地方團管區司令部既不需要主動掌握災情,也不需要主動規畫如何有效支援。所以才會出現屏東大水淹到一、二層樓高,軍方卻莫名其妙的不派橡皮艇而派無用的裝甲運兵車,再來怪罪縣政府「沒講清楚」的怪現象。
 
  為什麼國防部對救災被動?因為軍方傳統思維認為救災與作戰訓練無關。前參謀總長湯曜明就曾在參謀本部內部會議中指示,軍隊以作戰訓練為主,「除非真有必要,救災工作宜交由政府」。在二○○一年桃芝颱風之後,湯曜明還曾對國軍被迫中斷作戰訓練投入救災表示不滿。

  然而,軍隊在戰爭時不只是打仗而已,還要能夠維持社會秩序和處理民眾的死傷和恐慌。如果平時就沒有與警消人員合作救災的經驗和能力,戰時就只能讓人民自生自滅。
 
  另一方面,救災訓練和軍事訓練有高度重疊性。平時投入救災正可讓部隊實際體驗戰爭狀態的惡劣環境(如硬體設施遭破壞、通訊中斷、缺水斷電、交通阻隔),更可以考驗軍隊能否快速移動、快速恢復通訊、快速以軍事構造工程攻克不良地形。而平時掌握災情的能力也和戰時能否掌握敵軍動向及軍民傷亡情況息息相關。軍事上講的「情況知覺能力」正是在要求軍隊必須充分掌握環境的變化,不管是平時或戰時皆然。

  總之,沒有救災能力的部隊,理論上也不可能是有戰力的部隊。國軍投入一次真正的救災,對於增強戰力的作用可能勝過十次軍事演習,更能暴露出指、管、通、情、偵、搜、人員訓練度、裝備妥適性等各方面的問題。
  與國軍把救災當成是「例外任務」相較,中國的解放軍則是向來視救災為己任。這項任務不但寫進歷年的國防白皮書,二○○五年更制定《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以法律規定「執行國家賦予的搶險救災任務是軍隊的重要使命」,並具體規定:一、地方政府在災情緊急求援時,駐軍部隊應立即實施救助並向上級報告;二、駐軍部隊發現災情時,應立即實施救助並向上級報告;三、地方政府組成救災指揮機構時,一定要有當地同級軍事機關負責人參加;四、在經常發生災情的地方,駐軍部隊應與地方政府定期進行聯合救災演習。在這種制度下,沒有任何軍事將領可以坐等地方政府求援,也不可能救災不力而不受懲處。
  軍隊其實都是照命令辦事,如果「上面」肯迅速下令,這次國軍出動救災的速度不會如此緩慢。但無奈的是,災區人民這次硬是碰到了一個不會下令的三軍統帥。如果我們不想再看到軍方用「災害防救法並沒有叫軍隊不待申請就可以救人」或「三軍統帥沒有命令軍隊動員」來推搪,或許可以仿效中國的制度,也來訂一個《軍隊救災條例》。

  三軍統帥未必有能,救人也不能都等三軍統帥下令。未來若能把主動救災的義務和權利都交給地方團管區、憲指部和後指部,至少不會再有阿兵哥想救災卻苦等不到命令的荒謬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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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因為工作的關係,上禮拜我借了一片「一八九五」來看。該劇的導演是洪育智、原著劇本為李喬,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監製。故事很簡單,講一八九五年後日本政府佔領台灣,在苗栗一帶的客家人因為不願意接受日本人的統治,在吳湯興、徐鑲、姜紹祖等人的領導下,英勇反抗,壯烈成仁的經過。
 
有趣的是,雖然「一八九五」講的是客家人的抗日戰爭,日本人在劇中卻擁有極佳的形象。日本軍給人的印象向來是服飾挺貼、精神抖擻、紀律嚴明。能久親王與他的醫官則是文質彬彬、悲天憫人的謙謙君子,即使面對戰爭,也不忘吟詩作對、遙想櫻花之美。雖然故事核心當然是強調客家人的英勇與保家為國的偉大,但客、日之間的衝突被淡化。能久親王似乎一直對台灣的土地與人民心存好感,始終都沒有計畫採取軍事鎮壓的手段,只是不耐客家游擊隊不斷的騷擾,被迫不得不採取殲滅戰。吳湯興也因此而死。日本軍雖然戰勝,但也被瘧疾奪走了許多人命,包括能久親王自己。
 
然而,如果「一八九五」所述為真,那麼客家人抗日的合理性就有了問題。
 
如果日本人真的那麼好,那客家人到底為什麼反抗?如果日本人真的那麼好,客家人抗日的決定是正確、理性的嗎?如果日本人真的那麼好,我們是不是可以說正是因為吳湯興等人狹義、固執的民族觀念,才導致客家人與日本軍無謂的死傷?
 
 
二、
 
 

大 蕃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一、
 
業務員的第一堂課:不要問你面前的客戶「要」或者「不要」,而是問他「要哪一個?」也就是說,不要給你的顧客拒絕你的機會。你得一直誘導他,讓他以為他有很多的選擇。但,這些選擇都是你給他的。最後,你可能多賺一些或少賺一些,但,你一定都會賺。
 
這道理很簡單。但最近看完選戰之後,我才恍然領悟。要在台灣選top sales,國民黨與民進黨當分屬冠亞軍。他們讓台灣的老百姓一直覺得:「我只有這兩個選擇,儘管我覺得這兩個選擇都很爛,但我一定得從他們之中選一個。」
 
所以,只要我們打開電視、翻開報紙、或是任意與任何一個人討論政治,所有的主張與意見的核心都是一個either... or...的命題:非藍即綠。諸如:「雙英對決:馬民調創新低,蔡大幅爬升」、「國民黨重挫,民進黨谷底回升」、「馬光環盡失,陷統治危機。小英地位鞏固」、「綠收復失地,光復民主聖地」。
 
在所有的批判與討論之中,都假設了一個政治蹺蹺板的存在:國民黨的下挫,就等於,且「只」等於,民進黨的上升。反之,民進黨要上升,必然必須建立在國民黨之下挫的前提之下。表面上看來,國民黨與民進黨好像水火不容,殺的不可開交,彼此勢不兩立。但換個角度來想,這兩個黨合作無間,默契十足地輪流宰制台灣同胞,不給任何第三者插手的機會。
 
沒有人會問這樣的問題:「我反對馬總統的一系列施政,我能做什麼來改變?」或「民進黨的候選人也沒提出什麼政見,我該投給他嗎?」因為這不是控制著我們的公共論壇的政黨或媒體所希望我們去想的,因為這樣的問題給了我說「不」的機會。他們只給我們兩個選項:
如果我覺得國民黨真的很爛,那我就投給民進黨。

或:
如果我覺得民進黨真的很爛,那我就投給國民黨。

彷彿我們沒有別的選擇。彷彿我們不可以與這兩黨一刀兩斷。彷彿我們不可以運用自我的力量,獨立自主,提名新的候選人,籌組新的政黨。這所有的彷彿,都旨在灌輸我們一個觀念:
我不能自立自強。我必須依賴仰望,或是仰望國民黨,或是仰望民進黨。我不能說:「Yes, I can」因為它告訴我:「No.  Only can K or D.」

 
 
 
 

大 蕃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草稿)
 
 
困苦險惡的環境使人心思敏銳、意志堅強。這樣的人能像水一樣柔軟的適應各種挑戰。但生活的壓力與種種失敗及挫折同樣也磨去他們對人性的信仰與對未來的渴望。他們固然柔韌,但少了無畏的大氣魄。沒有了理想與方向,不再敢堅持走自己願意走的路。
 
安全富裕的環境賜給人們忽視現實的自由,讓他們想得細、看得遠。他們的心靈不受縛於凡俗的瑣事,永遠在奔馳騰躍,甚至輕賤那些不敢作夢的人。但這種雲裡捏成的美好常常像是鏡花水月,一到人間就碰碎了滿地。
 
這兩種人都不完美。但因其真實,而自有可愛可憫之處。
 
在困苦的試煉中仍不忘理想,在安逸之滋養中能看透人生的變幻無常,憑一區區血肉之身,發大願力,擔起眾人的命運,其近於神矣。
 
在逆境中被擊敗而僥倖行險,或是因富貴安逸而驕縱軟弱,那就是次一等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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