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小姐問兩位總統候選人:「請問您會怎麼告訴我我該怎麼教育我的孩子『我是誰?』這個問題。」
 
這是一個錯誤的問題。「我是誰?」本質上是一個應該只能由自己來回答的問題。經過范小姐這樣一問,意思就是說她認為我們的總統有義務告訴我「我是誰?」,而且總統的這個回答對她有啟示意義。換言之,她相信一般民眾的自我得靠國家領導人來定義。范小姐在問「我是誰?」之前已經先放棄了自我。在放棄了自我之後再去探究自我認同問題,這是荒謬的。她在思維與她的行動之間的矛盾凸顯出一個深層的困境:她不只不知道「我是誰?」,她也不知道何謂「自我」。
 
這個錯誤很恐怖。因為范小姐雖然以個人身份發問,但當這個問題透過公共辯論的機制播送出來,她的問題就升格成了全國老百姓的問題。她的錯誤當然也就反映整個社會對自我認同問題之本質的含糊。
 
整個現代社會之運作的哲學假設是個人主義,那是一套很複雜的價值體系。其中認同問題只是個人主義思想中的一環。但台灣人在討論個人主義時基本上只討論個人認同問題。而在認同問題當中又只討論國家認同問題。至於「人為什麼應當被看成一種個體?」、「個體是什麼?」、「個體為什麼有其獨特的價值與尊嚴?」這些更深層問題就幾乎完全沒人在意。為什麼這些這麼重要的問題沒人在意?我想唯一的解是就是大家根本不把個人主義與個人當作一回事。
 
再舉一個例子。很多台獨支持者有這樣的論調:「因為中國的打壓,台灣在國際上失去了一個主權國家應該享有的尊嚴。」當然,我們對「尊嚴」可以有不同定義,容或更進一步的討論。但就我個人直觀來看,這種論調根本上又是自我矛盾的。如果中國的打壓可以讓台灣喪失尊嚴,那就表示若是中國不打壓,台灣的尊嚴就可以被恢復或提升。這樣一來,台灣之尊嚴之增減竟然是操縱在中國手裡。由此看來,我們其實相信尊嚴之有無得靠他人來成全。對一個真正信仰個人主義的人來說,這論點應該錯誤的。因為一個人的尊嚴顯然不可能被另外一個人增添或剝奪。
 
這些人在討論國家尊嚴時,以為他們說的是西方式的個體之尊嚴。但因為他們說的尊嚴之獲得不在於本國之奮鬥與對它國之對抗,而在於國與國之間彼此的互信互諒,所以,這種尊嚴之根源實乃儒家說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進者悅、遠者來」、「君子有成人之美」等等。這一切都與現代西方式的個人主義或主權國家價值無關。
 
我想這裡面真正的問題不是台灣人腦子不清醒,而是台灣人根本上不真誠地信仰個人主義。所以我們才會認為個人認同問題之解決得仰賴政治權威,而不是個人或公民社會。也才會認為一個個體的尊嚴得靠他者的成全。
 
這個問題還反映在所謂的「多元性」上面。台灣人很引以自豪的是我們在政治與社會領域裡的多元性。然而,在我看來,台灣輿論界除了在蘇花高興建與否一案之外,在所有重大議題上面都極少有真正的不同意見。你會反駁台灣有統獨之爭啊。的確,我們的政治與司法體制確實是容許了關於國家認同問題之自由表達的空間。這非常難能可貴。可是若是考量到統獨之間少有具建設性的溝通對話,我們得說這不是「多元」,而是「兩個一元」。
 
「多元性」之缺乏在近日反映在雲門舞集大火一事件上。事發之後,包括林先生在內的所有社會輿論一片倒的譴責政府對藝文團體缺乏穩定實質的輔助。我相信很多人都唸過並且也認同自由放任之經濟政策與以Robert Nozick之學說為代表的最小國家理論,但這樣的主張在討論這次雲門舞集大火時卻幾乎銷聲匿跡。更有其他弱勢團體要求政府像照顧雲門一樣的照顧自己。我個人私心也贊同政府應該照顧藝文團體。但,政府真的應該這樣做嗎?為什麼?應該做到怎樣的程度?政府輔助文藝團體之後是否可能產生反效果,讓文藝團體變得像公務人員一樣失去奮鬥的活力?政府是否可能藉由輔助之名行審查箝制之實?這本來就沒有一個一定的答案。但台灣社會上只有一種聲音,且這個聲音反映出民眾對一個強而有力的大政府的渴望。
 
於是我們看到一連串被忽略不見但其實極為巨大且深刻的矛盾。我們口頭上熱愛自我但其實把自我交付政治權威。我們口頭上追求個體尊嚴但其實相信我們自己的尊嚴寄之於他人之手。我們口頭上宣揚多元但實則不願意思考、不願意表達自我,在多數重大問題上都願意隨波逐流。我們說我們相信民主卻又希望政府越大越好。
 
在這矛盾中的一端我們看到了我們接受了近代西方的價值,這包括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政治上的民主體制、經濟上的市場經濟,等等。但在矛盾的另外一端,我們看到當代台灣人仍然深深的受古老中國文化的影響。
 
這是台灣一切問題的癥結所在。我們不斷的在用陌生的語言去形容我們遭遇的問題,並且不斷的用陌生的概念去解釋這個問題,再用陌生的制度去解決問題。
 
老百姓需要的是媽祖與玉皇大帝(見崑濱伯語),但啟蒙思潮說現代公民必須要能理性思考。老百姓期待一個包青天,用他的公正、睿智與無上的權力去打擊罪惡,但英國與美國給我們的教訓是權力得分立並相互制衡。老百姓生活在一種仍然以儒家的五倫為根本的人際關係當中,但西化知識份子說要建立一個以個體為基石的公民社會。老百姓希望能有一個勤政愛民的父母官,像愛自己的子女一樣的愛他們,好讓他們自己遠離政治,退居自己快樂的小窩裡,可是民主思想說權力必然導致腐化,現代公民得提心吊膽地睜大雙眼監督他們的官員。司法改革者說個人的隱私是一種不可被侵犯的權利,但老百姓樂於在市場裡摩肩擦踵、在餐桌上交換口水。教育改革者說教學要自由化、升學要多元化,但老百姓開始懷念起過去一本一綱的單純。
 
這兩端終究竟哪一端更能反映出台灣人那更真實的一面呢?我不知道。有時候台灣人像西方人,有時候又像中國人。或許台灣人是一個在朝西方人邁進的中國人。但他到底已經走了多遠?還能走多遠?大概誰也說不清。
 
但無論如何,這種對問題的不當描述、不當分析、不當解決的後果是嚴重的。一方面是現行制度無法真正解決老百姓的需求。一個其神聖性、合法性、權威性都有限的政府不能滿足民眾所有的期待。二方面是現行制度要求老百姓履行一些他們不願也不能辦到的義務。老百姓不願意思考、不願意表達自我、不願意收集資訊、不願意挑戰權威、不願意擔當起自我管理的重擔。
 
就好像李國修先生今天(2/28)在中視新聞上說的,關於文化產業,「不是我要告訴你(政府)做什麼,而是你要告訴我你為什麼沒這麼做(指興建新表演場地)。」換言之,在李先生的心目中,政府不應該滿足於只能忠實的反映民意,也不能只是做一個具有堅實主體性的公民社會的執行工具。相反的,政府應當主動去揣摩、體察民眾的心聲,並在民眾感到困難之前就化解其於無形。我們可以看出,這些藝文工作者之不滿之來源不僅僅在於政府沒有輔助文化事業,而是他們認為文化事業根本就是政府的事。
 
如果台灣人就是西方人,那麼一切問題都不存在了。偏偏台灣人不是西方人。那麼現在怎麼辦呢?擺在我們眼前的是兩條路。一條是繼續信奉西方價值,然後透過教育更進一步改造我們的老百姓。一條是回歸傳統中國價值,然後對當前流行的所有政治文化、論述、制度做必要的修正。顯然,最妥切的辦法是在兩者之間找到一種調和。說來輕鬆,但這怎麼能夠?
 
進一步問,我們真的瞭解什麼是「西方價值」嗎?更不用說我們早就遺忘了所謂的「中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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