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晚上去參加了台灣同學會的聚會。理論上來說,這次聚會最主要的目的是選舉下一屆的台灣研究生同學會的會長(一兩年前研究生與大學生因為不合,所以獨立出來另成研究生學會)。但實際上,整場聚會的焦點不離吃與聊天打屁。吃到各個人仰馬翻、杯盤狼藉的時候,現任會長出來謝謝大家過去一年的支持與照顧。接著他不得不提出一件尷尬的事:「我們要選舉下屆會長了。」,剎時,本來熱鬧的氣氛立刻凝結下來。全場變得鴉雀無聲。大家深怕一個不小心,或一句話、或一個舉動,會引來「我想當會長」的猜疑。誰都知道,在這種場合裡,一旦有人鼓譟起來,你是躲都躲不掉了。
 
會長聲音乾澀的勉強擠出「有沒有人要提名?」,幾個私底下已經串聯好的人就喊出一個預定人選的名字。會長再問「有沒有人反對?」。沒有。「那請大家鼓掌通過」,會長說。一片掌聲後,新會長就這樣當選了。
 
提名的人不用舉手,亦不需正式發言,而是用私下叫囂嚷嚷的方式。被提名人有何優點?提名他的目的為何?不需計較。提名一人之後,也不需提名第二人、第三人。表決也不需清點票數,而是用掌聲的音量來決定。新會長上任之後,大家想請他講幾句話,他則羞羞答答的不好意思開口。一個很好心的人悄悄的向新任會長建議:「你要挑幹部就現在挑。在這場合,大家會不好意思拒絕你。你若是私底下問,大家藉口就很多。」
 
最後,會議(或者應該說是飯局)在快樂的氣氛與不停的合影留念中結束。
 
會後我搭一位初次見面的朋友的車回家。他跟我說一件發人深省的話:「會長這工作,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平常大家都有學業功課要忙,你辦了活動,不見得有人會來參加。但是,若是你不辦活動,大家又會罵你不做事。」
 
何其精闢的見解?我相信只要把這句話稍做修飾,將之擴充、普遍化,就可以拿來解釋台灣民主的亂象。雖不中,亦不遠矣。
 
國小發生什麼事我都忘了。國中、高中、加上大學,總共有十年。每年有上下兩學期。因此,每一個台灣人應該大約都有過二十次選舉班長的經驗。其他什麼康樂、總務、衛生股長就不必算了。我很好奇,有多少人在這二十次經驗中曾經經歷到真正符合典型的民主意義的選舉。它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流程、它需要參與者認真的參與、思考、討論、折衝、妥協、它需要有不同的理念與思維的爭辯與合作。至少,至少,它需要參與者對它賦予一定的關切與重視。
 
印象所及,很遺憾,這種經驗我是一次都沒有過。
 
不過有一件事讓我很難忘。高一的時候,在選完班長之後,我與幾個同學私底下有一個討論。有些人說他們都是選自己的好朋友或自己欣賞的人來當班長。另有一派的人卻說,他們都是選自己討厭的人來當班長,這樣就可以「害」這個人忙碌一學期,又會得罪很多人。
 
在大學第三年時擔任「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生治會)的幹部的經驗告訴我兩件事:第一、台灣人對民主的熱愛是一個假象。第二、台灣人民對政府的批評不需被認真尊重。道理很簡單。首先,根本沒有人會想來參與生治會召開的會議。正式大會一學期兩次,期初一次,期末一次。會議要能取得法定效果,必須達到一定的參與人數。理論上,這個門檻並非太高,但實際上,若非生治會幹部動用私人關係請朋友來參加,或是挨家挨戶的去邀請,會來參與的人數實在很有限。每次大會一定都會提供飲料與餐點,這一方面是學生福利社的回饋,一方面也是吸引大家來開會的一個誘因。然而,你會看到,大約有30%左右的人來簽到拿了餐點後就走人。
 
其次,這些人雖不盡做為宿舍成員的義務,但卻也不會因此捨棄作為一個宿舍成員的權利。他們的根本信念是基於一個三段論:(大前提)民主就是人民當家作主。(小前提)我是人民。(結論)因此,我就是主人。基於這個三段論,他們為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利取得了合法性。但,「權利與義務是對稱的」從來就不是一個他們相信的東西。對生治會的抱怨從沒少過,有的是私底下的耳語,有的是公開在白版上幹譙。幹部們若針對他們提出的意想出了解決的辦法,拿到期末大會上去討論,提議的人又不見得會來參加,參加的人也不見得會熱心討論,討論也不見得會得出有效的結論。結果只是一場又一場無疾而終的會員大會。
 
所幸,我這一屆的生治會從會長到各個幹部都很認真,受到的風評不錯,還有學長說我們這一屆是他所見過最認真負責的生治會。可是,開會的人並不因此增多。是否還因此減少,我就不知道了。
 
「國立台灣大學男生第四宿舍」裡住的都是些什麼人呢?主要都是台大法律係的、政治系的、還有些經濟系的。有大學生、研究生、博士生。這些人都很聰明。聰明的他們一定都算計過,與其去參加冗長的會議討論,不如拿來準備明天的考試。
 
很荒唐嗎?仔細推敲起來,一點也不。昨天我跟一個政治係的同學聊天,我們都同意一個觀察:我們那時的大學教授們,無論是講民主還是說自由,都是一種念經式的教學。他們把從西方借來的課本念一念、分析比較一下、做些不痛不癢的評論,也就算是盡了一個老師「傳道」的義務了。我們從來沒有聽到一個老師跟我們說:「民主是所有政體當中最好的。」、「我們今天享受的自由是先賢先烈用血汗換來的,所以我們要珍惜她。」、「我們應當多關心公共事務,盡我們作一個公民的責任。」
 
於是,當有一次一個同學在他的生日宴會上許下「希望台灣的民主政治清明穩定」的願望的時候,他竟成了大家揶揄的對象。而在離開政治係多年之後,不少同學跟我說他們現在根本不看台灣的新聞,除了財經與股市之外。
 
上面這些奇怪的現象應該對每一個台灣人來說都不算陌生。實際上,我認為,這種最底層的民主實踐才最能反映台灣人看待民主選舉的看法,因為,它沒有受到意識型態的控制與媒體的扭曲和包裝。然而,它也卻是令人心灰、令人心生懷疑的。
 
我認為,這種上述現象起源於台灣人對公共事務的特殊心態。這種心態不外乎是:
 
公共事務與我無關。我管好自己就好。
 
公共事務與我有關。但我不需關心政治。因為自然會有別人來替我打理。不是說官員就是人民的公僕嗎?
 
公共事務與我有關。我應該關心政治。可是政治太黑暗了,誰來當官都一樣。我關不關心都沒差。
 
公共事務與我有關。我應該關心政治。但我人輕位薄,再怎麼努力也改變不了什麼。還不如不管。
 
公共事務與我有關。我應該關心政治。可是如果我出面講些什麼、做些什麼,要是搞砸了不是反而讓大家笑話嗎?我是誰?憑什麼要別人聽我的?所以我還是乖乖的跟大家一樣都不吭不響好了。
 
就是這種「心態」,而非統獨、藍綠、黨爭、或是權力的傲慢、黨國體制,才是台灣民主的病源。這種心態使得台灣一切的體制、法律、選舉、改革都像建立在沙上的城堡。沒有關心公共事務的群眾作為根基,民主必然落入小丑與流氓的手中。「心態」說起來好像很抽象模糊,可是其實那才是最真實、最實際、最長久的東西。美國人就懂得這個道理。因此美國人所有的政治理念之核心都不外乎三樣東西:自信、無畏、關心你的鄰居與這個國家。而且他們不厭其煩的在生活中的每一個細節裡一而再、再而三的反覆不斷強調這些價值。在歐巴馬的演說裡、好萊塢電影裡、社區活動的傳單上、基督教的小手冊上、汽車保險桿的貼紙上,只要你願意用心去找,它們無所不在。
 
有了這樣的心態,所謂「理性」的思考、交流、論辯、與決策才能發揮作用,且,「理性」的產出才能獲得群眾性力量的支持與尊重。也就是說,熱情與道德在先,理性之有無在後。
 
很遺憾,大部分的台灣人都很少留意這些我們的民主實踐的底層現象,或是注意到了,可是沒有認真嚴肅的對待。他們可能相信統獨與兩黨的意識型態之爭才是腐蝕台灣之民主的主因。然而,如果我在上面所描述的實際現象為真,那麼,在一種大多數台灣老百姓壓根不關心公共事務的情況之下,統獨與兩黨之爭這樣公共問題根本不可能有撕裂台灣社會的能力。我們可以很合理的去懷疑,究竟有多少人關心統獨與兩黨政治?而統獨與兩黨之爭究竟又是哪些黑手給操縱?有多少人真正反對統一?有多少人真正反對獨立?有多少人真正在乎我們有沒有民主與自由?或者,反過來看,如果真的少有人關心台灣的社會發展與國家前途,那麼,獨立與統一又有什麼區別?
 
結果就是,關於統獨的論述與思辯,因為沒有熱情與道德作為基礎,又缺乏初步的民主參與的經驗,往往不是空洞、膚淺、就是流於僅僅是對話者之間互相的指責歸罪,更讓那些本來對公共事務沒有興趣的人視政治為畏途、視政治參與為洪水猛獸。理性、正義反而成了一個自我封閉、區隔敵我的工具。因此,諷刺的是,所謂社會之分裂,不是統獨本身造成的,而是那些試圖用論辯來解決統獨問題的人造成的。
 
這就好像我們都知道練車的新手一定要先找個交通舒緩又空曠的地方開始練起一樣。若是一個新手第一天就被領上高速公路上練車,不僅他自己會被撞死,整個交通也會因此被癱瘓。又好像張無忌一定要有九陽神功的底子才能去練乾坤大挪移,虛竹吸收了三大高手百年的功力才能練天山折梅手,否則都有走火入魔的危險。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如果我對上面的幾個問題的假想答案是對的,那麼,進一步深化台灣民主的辦法其實在於另一條既簡單又艱難的道路。簡單,因為我們可以不去碰觸不可解的統獨、藍綠死結。艱難,因為真正的挑戰在於我們是否能喚起一個人、一個民族的對自我的信心與對人類的熱情。要怎麼做呢?或許與其去搞公投、選總統,還不如教小學生開班會、選班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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