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引了「大學」裡的一段話:「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這段話很長,所以我只摘錄了一小節。沒想到,緊接在後,主審陳前總統的法官蔡守訓居然在他的判決書也引用了「大學」裡的同一段話。還真是巧。這裡我乾脆把「大學」第九傳「釋齊家治國」全部貼出來:
所謂「治國必先齊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后嫁者也。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后求諸人;無諸己,而后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國在齊其家。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國人。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國人。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之前我之所以引用「大學」的觀點,是想說明薛香川先生受限於傳統儒家過份重視家庭的觀念,因此怠忽了他的政治身份與公共責任。我的結論是不管儒家講的話究竟有沒有道理,它是一套不適用現代國家與民主政治的倫理體系。但蔡法官卻認同「大學」中的思想,並引此來訓誡陳前總統。他又引用「尚書泰誓」的「作之君,作之師」的觀點,藉以批評陳錢總統未善盡職守,不符合人民對他的期待。
 
蔡守訓法官一定沒念懂「大學」,要不然就是對現代民主政治思想一無所知。「大學」裡這段話的假設是國是家的擴大,因此能作一個好家長的人(這個家長自然是父親),就具備了作一個好的國家元首的資格。反過來說,治理一個國家並不需要治理一個家庭以外的知識與才能。經濟、財政、法律、行政管理等專業知識都不需要,只要他具備一個慈父般的心靈即可(雖然這可能極不容易)。家人與家人之間因愛而聯繫。所以,一般來講,父母既使賺的錢不夠,也不會因此失去子女對他們的敬愛。那麼,若由家出發推展到國,國人也不會因經濟不好而對政府有所怨懟。且,就像在一個家庭裡子女自然而然的會以父母作為立身處事的榜樣,一國之人自然也會效法他們的君主。唯有這樣,蔡法官引用的「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才有可能。
 
但這樣的邏輯在現代國家裡是說不通的。如果國可以類比於家,那麼,因為家裡的子女不可能可以反抗父親的權力(無論經濟上、智力上、武力上,子女都不及父親),所以一個國家的統治者必然也是不被挑戰的。同時,因為一般來講父親一定會愛自己的子女,所以一個像是父親的統治者也是合理的(可以參見Robert Filmer寫的Patriarcha)。然而,這樣的說法的合理性早就被推翻了(可以參見洛克的「政府論第一講」)。在民主社會理我們講的是個人的獨立與平等,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判斷能力,不需要追隨其他人的典範,更不需要別人來對我們指指點點。就像歐巴馬在推銷他的健保方案時常說的:「我們美國人不希望看到政府來告訴我該去哪裡看病、該吃什麼藥。」一個堅持個體的道德自主與尊嚴的人,最受不了的就是「作之君,作之師」的政治領袖。我們之所以有民主,就是要把政治權威掌控在自己手上,讓政治人物受制約,怎麼會讓政治人物爬到我們頭上作我的老師?
 
因此,蔡守訓法官這麼一說,就反映了他不懂得當代的個人主義與民主政治。如此一來,他大概也就不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因此,他會以一個古老封建的理由對陳前總統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期待,再以他未能符合這個期待為由對他課以重刑。就司法論司法,我對蔡法官的判決只有尊重。但蔡法官偏偏卻又要東拉西扯講些大道理。我猜很多的自由派學者會因此對他大加撻伐。
 
然而,最有趣的是,儘管蔡守訓拿一套老掉牙的死人骨頭去罵阿扁,儘管這些話必然會遭到嚴厲的批評。但,陳前總統卻接受了蔡守訓的這一番話。怎麼說呢?請看陳水扁透過他的辦公室發表的「庭外答辯書」的一段話:
我對於其政治獻金的募集、管理與使用,以及對家人的管束,確有可議之處,本人應負起相關政治及道德責任。以社會文化的角度而言,我沒有管束家人是有罪的,可是社會文化罪不同於司法犯罪,就司法而言,我是無罪的。
也就是說,陳前總統相信,他並沒有破壞任何一條他作為一個現代國家的領導者所應遵守的法律。他唯一承認的錯誤是金錢管理不當,以及他沒有「管束」好他的家人。他的太太、女兒、兒子、女婿、媳婦,不但都是成年人,而且都受過高等教育。按照今天我們對人性的理解,他們都是能夠獨立自主的個體,能自己分辨是非善惡,根本不需要一個丈夫或父親的管束。但陳前總統顯然不同意這一點,他不認為他的家人有獨立判斷的能力,且需要他的指導。所以他才會自責未善盡「管束」之職。曾經說過「中國人都需要管,不管就會亂」的成龍,看到陳前總統這樣說,當可會心一笑。
 
換言之,「作之君,作之師」的整套價值規範,雖然落伍,但蔡守訓與陳前總統都深信不疑。
 
但要說他們真的深信不疑嘛,卻也未必。陳前總統來自一個自詡「民主」、「進步」的政黨,這個政黨一項標榜反對權威專制。但陳前總統一席話固然反映出他對家人的關愛與痛惜,卻也揭露了他自居家父長的威權心態。民主與進步、威權與封建,兩者之間是相互抵觸的。陳前總統沒有想清楚他到底信仰什麼,要不然就是說謊。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蔡守訓法官也是亂七八糟。他如果真的以「作之君,作之師」與「齊家治國」的標準來要求陳前總統,那麼,他就也應該接受古典儒家對親子關係之間的規範。孔子說「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禮記記載:「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也就是說,子女不該反抗父母的意志。因此,蔡守訓應當會同意,陳前總統的子女,甚至女婿與媳婦,既不可以反抗陳前總統與其妻的作為,也不可消極的棄之而去。子女既然不能反抗父母,那父母犯的罪,子女也不應該承擔,因為那都不是他們可以選擇的。換言之,蔡守訓若果真賦予陳前總統更高的道德責任,那麼就應該減少其子女的責任。陳致中等人要不然應該是無罪,不然也該是很輕的罪。
 
總之,在這場官司之中,法官與被告在無形之中接受了一套古老的觀念。但他們雖然接受這套觀念,卻又未能在邏輯上首尾一貫的堅持之。一回古典、一回現代,一回中國,一回西方。想用的時候就用一下,不想用的時候就棄之而去。總之是亂七八糟。
 
所以陳前總統提的「社會文化罪」我是千萬個贊成。我們的社會本來就處於一個極度混亂分雜的狀態,並沒有什麼普遍的、持久的、絕對的被接受的道理。裡面有些東西是這一百年來才從西方借來的,但真正根深蒂固的東西還是過去老祖宗留下來的。彼此之間有時候可以取而代之、有時候可以並行不悖,但也有時候是盤根錯節、莫終是一。
 
昨天晚上吳念真在沈春華的節目上講了一段有趣的往事。他說他小時候他爸爸很愛賭。他很生氣,就寫在作文中寫了進去。老師就建議他去報警。結果警察跟他爸爸根本是好朋友,不但警察沒抓他爸爸,反而跟他爸爸說你兒子是爆料仔,害他被爸爸狂揍一頓。他戲稱從此以後他不再相信警察,也不相信老師。更荒唐的是,開賭場的就是民意代表。吳念真說,以前就是這樣,現在也還是這樣。如果陳前總統的生長環境與吳念真導演類似,那麼,陳前總統打死不認為他有貪污舞弊,也是全然合情合理的。
 
於是我們可以看到台灣政治的奇妙之處。我們可以很和平順利的完成民主轉型,產生華人世界的第一個民選領袖,成為民主化過程中的一個成功典範。但我們的民主也可以極度混亂。曾經是台灣之子的一國元首也可以啷噹下獄,卻始終不明白自己究竟犯了什麼錯。
 
台灣的遭遇很像剛練成「吸星大法」的令狐沖。吸星大法讓令狐沖可以快速的把他人修練多年的內力一股腦的吸來,讓自己的內力突然暴增,但如果令狐沖不能設法化解異種真氣在他體內戶不相屬、左衝右突的困境,他自己終將深受其害。「笑傲江湖」裡對吸星大法的描述是「臨敵殺陣之際,威力奇大,但後患亦極是凶險。」類似的,這就是今天包含台灣在內的所有的現代化與民主化已略有小成的非西方國家所面臨的大難。近一百年來我們急就章式的從西方學來價值,不會這麼順利的就與我們自己的傳統社會文化融合在一起。相反的,這兩股新力量之間的激盪衝突反而會震碎我們的心脈。
 
台灣的社會文化已經亂得不得了。一邊有豬哥亮、開喜婆婆、茂伯,一邊有嚴凱泰、孫芸芸。一邊有林懷民、蔡明亮、龍應台,一邊有冰榔西施、車展辣妹、B咖、瑤瑤。一邊有林政則、廖了以,一邊有劉兆玄、江宜樺。至少目前看來,他們都各行其是、據地為王,沒有妥協、融合、再創新的可能。
 
陳前總統大概不是只有「社會文化罪」而已。但台灣人真是該好好認真面對我們的社會文化之錯亂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就算台灣人沒有能力處理這新來的挑戰,只要我們的小親友團體仍固若金湯,我們的心理安全就至少可以得到保障。家最終還會是我們擋風遮雨的避風港。但若是連小親友團體都將鬆動,台灣人的苦難將會是不可想像的。大概因為意識到這個危機,台大校長李嗣涔才苦口婆心的勸誡我們:
人人都想拯救世界,但是沒有人幫媽媽洗碗。
我想起來幾年之前我聽我的一個朋友說過的一句話。他說他問他的媽媽人生究竟有什麼意義,他媽媽的回答是:「看著你長大成人,我的人生就有了意義。」這話很簡單,但其中包含的深情與心願,卻不是我這樣一個人可以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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