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制度
羅馬共和之興亡與其公民權政策之開放與緊縮有絕對的關連。
羅馬軍事擴張之成功,最主要的一個因素在於其兵力來源之充足。在統一義大利半島(499~218)以及其對抗加太基的兩次布尼戰爭(264~241,218~202)中,羅馬不是沒有重挫過(249在西西里島西部海岸,216在義大利中部),但她充足的人力賦予她迅速在起的能力。
羅馬跟希臘城邦一樣,把從軍當作一種光榮且有利可圖的事業,因此,在羅馬史上我們看到羅馬把參軍當作一種特權賜給被他征服的邦國(還有一種形式的「公民權」是只有參軍權但沒有參政權),或是撤銷不忠於她的同盟的參軍權以作為一種懲罰。同時,我們看不到羅馬人強徵奴隸或異族去打仗的畫面。對現代人來說,從軍是一種惱人的義務,是政府的暴行,但羅馬人的看法恰恰相反。
於是,軍人必需是公民。因而,一個國家有多少公民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她的軍力。希臘城邦規模之限制,在於已經有公民身份的人不願意分享,公民權的對外開放意味著原有公民的權力相對來說縮小了。公民體的大小限制了兵力,兵力限制了城邦的規模與勢力範圍。因此,無論科林斯、斯巴達、雅典、底比斯,他們或能稱雄一時,但從不能一統希臘,更無力於擴張到整個地中海世界。
羅馬人在氣質上與希臘人迥然不同,他們遠比希臘人更有包容性。從建城(753)之後的王政時期,羅馬就與鄰近的伊特拉司坎文明達到很高的融合,羅馬人甚至接受伊人當羅馬的王。羅馬共和體制的建立,旨不在推翻異族統治,而是自由對僭主的鬥爭。499年,羅馬打敗其他同屬拉丁民族的部落之後,為了對抗義大利中部山區的民族,又迅速將所有拉丁民族接納入其公民體內。396年,羅馬憑其優越的動員能力擊敗伊特拉斯坎人。338年,在羅馬初步擊敗山地民族之後,後者被納入羅馬的commonwealth之內,接受羅馬的軍事號召。在其後的義大利征服過程中,公民權以不同的程度逐漸授予被征服的民族。
題外話:羅馬起初對被征服的國家不要求進貢(tribute),因此她不能從統治中獲得財務上的收益(但也因此羅馬免去防禦同盟領土的責任)。增加收入唯一的辦法就是徵召他們來幫羅馬打仗,靠戰利品來發財。此外,徵召同盟作戰也可以達到削弱同盟實力的戰略目的。
然而,當羅馬開始吝於對外開放時,問題就來了。在擴張中,許多同盟國感覺到他們對羅馬的重要性,但羅馬卻沒有繼續授予他們應得的完全的公民權。同時,羅馬為了安置過剩的人口與復員後的退伍軍人,得強行徵收同盟的農田。羅馬與其同盟之間的矛盾益加深化。
134~121年,Tiberius Gracchus與Gaius Gracchus兄弟開始著手改革土地問題。Tiberius在134年當上護民官(tribune),他提議限制富人的土地面積,一則解決窮人的經濟問題,二則解決兵源問題(因為有了自耕農就等於有了兵源)。但Tiberius因為太過專斷,受到大力反對, 失敗而被殺。122年,弟弟Gaius Gracchus也以護民官的身份發動改革,他提案開放公民權給同盟以平息土地問題造成的糾紛,羅馬公民無論窮或富都反對。後來Gaius在121年的政變中慘死,腦袋被砍下來挖空灌進鉛。Gracchus兄弟改革的失敗象徵羅馬共和政治的一個分水嶺,從他們之後,過去被羅馬史家Polybius引以為傲的混和政體已為崩解,元老院、平民大會、執政官、護民官之間的相互尊重與權力平衡已岌岌可危。
使問題更加難以收拾的是專業化軍隊的出現。原本羅馬的士兵都是自己有一塊農地的自耕農,受徵召後隨軍作戰,戰後回家種田。這種動員模式只適用於小範圍內的軍事行動,在羅馬將勢力延伸到海外之後不能持續。以當時的交通條件,你不可能在農閒時把軍隊調去北非或中歐,在短短幾個月之內取得勝利,然後在農忙前把軍隊送回自己的農場上。107年,Gaius Marius不遵守羅馬傳統的徵兵體制,直接號召都市無產階級隨他作戰。如果羅馬可以持續靠軍事勝利取得新土地,戰後的士兵還可以得一塊土地解甲歸田。但若是新農地無法取得,打完仗的士兵何去何從?這迫使羅馬必須向其他義大利同盟爭地,進而惡化了羅馬與鄰邦的關係。在羅馬的軍事史上Marius是一個天才,但在政治史上他卻是一個大毒瘤。他大壞傳統,總共當了七任執政官(consul)。
往後,這些退伍老兵很多變成羅馬城內無產無業的遊民,靠政府提供免費的穀物來供養,並投票給那些靠揮霍政府預算來譁眾取寵的民粹煽動家(凱薩就是其中佼佼者)。他們甚至淪為野心家發動暴動的工具(Publius Clodius於57年在羅馬發動暴動。他是西莎騾的政敵。初,凱薩與龐培為對抗西莎騾而支持Clodius當上護民官),成為羅馬政治的亂源之一。
91年,護民官Livius Drusus提議將羅馬公民權授予其他義大利同盟社會中的上層階級,若是此舉成功,不只可以平息同盟的憤怒,也可以擴大羅馬公民體中上層階級的數量以制約中下階層。然Drusus被懷疑是私心自用,遇刺身亡。
91~90年,該來的終於來了,羅馬與其同盟之間爆發社會戰爭(Social War,socii在拉丁文裡就是同盟的意思),此時羅馬得面對一支擁有十萬大軍的敵人。最後羅馬還是贏了,也將公民權授予波河谷地以南全義大利的同盟國。但是義大利的社會、經濟秩序已亂。
危機並沒有就此打住。如果公民權的開放像最初一樣與羅馬的擴張一起並行,新公民就可以慢慢被納入羅馬既有的政治秩序與習慣之中,但數量突然暴增的公民要如何納入計有體制中就是一個大問題。護民官Publius Sulpicius主張把新公民平均分散在原有的tribal groups當中,因此在投票過程中他們與舊公民享有完全相同的權力。保守派的主張是讓新公民另組一個tribe,只讓他們在原有公民投完票之後在一些次要議題上投票。
此兩派不同的意見成了獨裁者蘇拉(dictator,這個翻譯成獨裁者沒錯,可是在羅馬時代dictator是政治體制中的一部份。在國家遇到特殊動亂時,元老院授予某人dictator的名義,讓他可以專斷獨行,解決危機。但為期只有六個月。蘇拉也是一個奇人,他大權獨攬,自行宣布為獨裁者。隨後發動改革,欲恢復古制,還政於元老院。並在完成改革之後飄然隱退)與其政敵之間的衝突的一個原因。
大量的新公民也改變了選舉的生態。最初,官員以其自身的家世背景、個人成就、以及軍功為主要號召。如今,複雜的公民組成迫使候選人得使展一些更具吸引力的花招。能煽動人心的辯才現在成為一個野心政客不得不具備的條件(這種政治生態是西莎騾得以出人頭地的先決條件。然而,因為沒有顯赫的家世背景與軍功,西莎騾固然曾一度擔任執政官,但從未被其他元老真正予以重視)。
同時之間,社會戰爭造成的騷動、羅馬持續擴張帶來的財富、從東方世界搜刮來的奢侈品與安逸的文化、賄選的盛行、對新征服土地的壓榨,在在破壞了原本羅馬共和政體的穩定。法庭不再是維繫正義的場所,而成了政客相互鬥爭傾砸的工具。
實際上,元老院的意見從來就沒有任何制度上的約束力,更不用說它完全沒有任何的政治或軍事實權。羅馬人對傳統與習慣的尊重是元老院統治的權力基礎,政治體快速的擴張與公民體突如其然的膨脹侵蝕掉傳統的延續性。
另一方面,元老院與其他的行政官員(Gracchus兄弟、蘇拉、凱薩)確實也都沒有能力去應付籌畫這在短短兩三百年之內就建立起來的大帝國。事實上,羅馬的擴張以軍事的擴張為主,她對被征服者的統治乃建立在羅馬貴族與地方貴族的互利關係之上。羅馬不可能這麼短的時間內讓自己的精神文化在異地扎根,也不可能把這麼多元的一個疆土納入一個綿密又相互認同的政治社會之下。
於是乎,從91年爆發的社會戰爭,歷經蘇拉的獨裁、凱薩向羅馬開戰,到31年屋大維在希臘半島的西海岸(Actium)擊敗安東尼,這六十年之間,元老院雖然還象徵性的存在,羅馬共和已名存實亡。
二、文化
另一個促使羅馬共和衰敗的因素是羅馬共和獨霸地中海世界後隨之而來的hubris,這在羅馬擊敗加太基之後開始浮現。202年,加太基在北非的Zama被小西皮毆打敗,淪為地中海世界的二流國家。其他政治體,無論是希臘城邦聯盟、曾經輝煌的馬其頓帝國、小亞細亞的塞留古斯、猶太國、富裕的埃及都遠非羅馬敵手。
146年,即使現在的加太基對羅馬完全沒有任何威脅,羅馬在老卡圖的敦促之下,用一個莫須有的罪名發動毀滅性作戰,徹底的消滅加太基。整個城市被夷為平地、五萬居民被賣為奴隸、農田被下了詛咒永遠不能在產出穀物。屠戮之重,連羅馬人也感到不安。主將Scipio Aemulianus自責,擔憂這樣的厄運是否有可能報應到羅馬自己頭上。
西莎騾同時代的史家Sallust指出,從加太基之亡開始,羅馬人漸漸失去原本安貧自抑的傳統精神。貪婪與野心成了所有政治活動背後的原動力。沒有敵人的羅馬,內部卻充斥著想要靠戰爭發財卻無處發揮的政客與一批批的軍團,動亂於是很難避免。
戰爭帶來的不只是權勢,還有金錢。羅馬從希臘化世界學到的也不只是哲學與文藝,還有享樂。
212年富裕的希臘殖民地Syracus被羅馬擊潰,城裡大量的精緻工藝品被大量輸入羅馬,這是羅馬第一次大規模的接觸到希臘的精緻文化。固然羅馬人從希臘的哲學、文學中學到很多(西莎騾自謂他的一切理論都並無新意,只是將希臘作品翻譯成拉丁文。且不論此是否為自謙之詞,他的作品成為後世歐洲人重新發掘希臘文化的一個重要泉源),但羅馬青年也在與舊世界的接觸中學到很多奢靡的壞習慣。希臘羅馬人物的傳記作家Plutarch譴責將希臘文物帶入羅馬的將軍:「過去羅馬人民安於耕種或作戰,如今卻學會了逸樂與休閒....」。190年,羅馬東征的軍隊班師回朝,隨軍帶回大量希臘化世界的奢侈品與享樂的習慣。老卡圖嚴厲譴責淫逸,並主張立法限制,但已難力挽狂瀾。有學者主張,整個羅馬史可被看過是一部道德淪喪史。
另一方面,羅馬的驕縱自大又因其從東方接受來的個人崇拜信仰而惡化。
在近東與埃及的古文明裡面,國王既是世上的最高政治權威,也是天上神明的地上代理人,是一切榮耀的象徵。無論民主的希臘或共和的羅馬,原本的文化裡面都沒有這種東方世界的個人崇拜。然而,亞歷山大的軍事成功讓他學到了這種hubris。這個歷史上最偉大的軍事天才無可避免地自覺自己比過去任何一個東方世界的君王都更偉大,更接近神。這種個人崇拜導致了年輕的亞歷山大益發的驕奢、縱慾、並讓對他開始與他馬奇頓的老將領越來越疏遠,最終導致他的早逝。帝國雖然隨人而亡,這種崇拜已然浸入了希臘世界。
羅馬人本有相當的軍事崇拜習慣。在戰勝的軍隊帶著戰利品進如羅馬城的遊行當中,主帥穿著著羅馬主神Jupiter的服飾,被當作神一樣熱烈歡迎。但這種崇拜只是一時的。當羅馬人介入希臘事務之後,她在希臘、小亞細亞的將領、省長,往往被當地人神化。Flamininus打敗馬其頓解放了希臘,被希臘人當作神一樣信奉,據Plutarch說幾百年之後當地以他為名而建的temple都還繼續其例行儀式(甚至連西莎騾本來都可能有一座temple,只是被他拒絕了)。42年,凱薩死後兩年,被元老院封神。
在屋大維與安東尼的鬥爭中,雙方都分別採取了宗教攻勢。以義大利為根據的屋大維自封阿波羅的代表,而跟埃及豔后連姻結盟的安東尼以東方的酒神Dionysus為尊。然而酒神在西方世界裡象徵狂野與放蕩,不能與象徵光明的太陽神對抗,安東尼在宣傳上棋失一著。
迷信氾濫如是,暗示著平等與權力制衡的理念已全然破產,也成了即將到來的帝制的先兆。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