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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大伯與爸爸聊到一段當初逃來台灣時的往事。原來當初國民黨政府為了照顧那些已故軍人的遺族孤小,就讓他們申報撫卹,並予以特別的補助。在那兵荒馬亂的時代,誰也不知道自己的哥哥爸爸究竟是存是歿,於是大部分的人都跟政府報說他們的丈夫戰死了。但我奶奶一直沒有這樣做。
我大伯當時已經十歲左右,稍稍懂事了,於是他就問奶奶。話才一說出口,我奶奶拍的就賞了他一耳光,「你爸爸沒死,你敢詛咒他!」。我大伯被打的莫名其妙,覺得很委屈。他不懂為什麼別人家都報了,都過了更好的生活,但我奶奶卻不肯報。
一兩年後,兩個孩子的年歲漸增。尤其我大伯到了要念初中的年紀,但我奶奶一人沒辦法負擔兩個孩子的學費。於是還是報了。
今天我跟媽媽一起去整理奶奶的遺物,翻出來一本舊像冊。我跟媽媽翻了一翻,幾乎都不認識裡面的人物、時、地。拿給爸爸,他如獲至寶。有幾張照片是奶奶四十歲那年拍的。奶奶今年八十六。換言之,那是四十六年前的照片。照片中的爸爸還很小,所以我幾乎認不出來。有些事情爸爸也記不清楚,所以得與大伯討論了一番。照片背景大都是奶奶家的老房子,可是四十多年來景物已然全非,所以我完全看不出來。
爸爸端詳了照片許久,心有所感的說:「看來我們過去的生活還是可以的。至少我們都還有鞋子可以穿,過年的時候還能醃個臘肉。這在當時算是很難得的。相比起來,一般本省老百姓的生活要比我們更困苦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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