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Barry Schwartz是一個心理學家。他寫過一本書,叫做"The Paradox of Choice"。我沒看過他的書,但上面的影片是一個提名與該書相同的演講。在這個演講中,他透過對人們的生活的觀察與分析,提出一個與一般美國人所相信的價值相反的主張。他說,美國社會有一個很簡單的「公認的三段論(official syllogism)」。這個三段論是:
1. 對人們來說,越多的自由(freedom),意味著越大的福利(welfare)。
2. 越多的選擇(choice),就意味著越多的自由。
3. 所以,越多的選擇,就意味著越大的福利。
他說,這個推論的前提與結論都是如此的自明,以致於我們根本沒有意識到我們做了這個三段論,更完全不知道如何質疑、批判、反駁這樣的邏輯。我們相信我們若要活的更開心,就需要有自由與權利從許許多多不同的東西當中去任意選擇出我們自己想要的,這些選擇應該包括學校、科系、工作、伴侶、手機樣式、保險、立法委員候選人、餐廳口味、等等。外在的選擇越多,我的自由就越大,我能達到我想要的目的的可能性也就越大。這推論非常合理,哪會有什麼問題???
 
Barry Schwartz偏偏就要證明這是一個錯誤的假設。
 
但,Barry Schwartz不是反對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他相信個人的自由與多樣的選擇在理論層面上絕對是好的。他要說的是,當我們所面臨的選擇越來越多時,我們為了做選擇所得付出的代價也會越來越高。同時之間,選擇數目增多所謂我們帶來的邊際效益卻會越來越低。因此,在過了一個交叉點之後,越多的選擇只會造成我們越多的痛苦。
 
Barry Schwatz用大量的經驗事實來證明他的理論。先舉兩個最簡單的例子。
例:過去美國人到醫院裡看病,醫生診斷完了之後就直接為病人治療。這時的醫生並不給病人選擇不同治療方法的機會。但現在,因為所謂的「病人的自主權(patient's autonomy)」概念的興起,醫生不再獨斷獨行,而是告訴病人有甲、乙、丙....數種治療方式與其各自的優劣,然後要病人自行選擇。如果這時病人一臉茫然地問醫生:「那根據你的專業知識,你會選哪一個治療方式呢?」醫生會告訴你:「我已經跟你分析過各種利弊得失了。你得自己做選擇。」這時病人只好很無奈的問醫生:「若是你是我,你會挑哪種呢?」醫生會回答病人:「可是我不是你啊!」
 
例:因為生物科技的進步,我們幾乎可以為我們身上的任何一部份做整形手術。同時也因為社會風氣的開放,輿論也不再太反對整形手術。其結果就是,以後,很可能,如果有一個人長得太醜,可能是因為他沒錢做整形、或是他挑了錯誤的整形醫師、或是他挑了錯誤的鼻型。換言之,他長的醜,將會是他自己的「責任」。
以上兩個例子指出,因為選擇在現代生活中的大量增加,我們開始得為許多過去因為沒有選擇所以不必費心的問題而煩惱。這樣的新冒出來的責任與負擔越來越多,人會越來越痛苦。
 
更精確的說,Barry Schwartz提出四個原因來解釋為什麼太多的選擇會讓人受不了。
第一、Paralysis。太多的選擇反而讓我們不知如何下手進行選擇。我們因為無法處理大量的資訊與判斷,所以乾脆逃避選擇,或是不選擇。結果反而是對我們不利的。
例:在美國企業中都有一種勞工退休保險制度,稱之為401K。每家公司都會與保險或銀行業合作,向它的員工提供不同的保險方案,讓員工們選擇他自己認為最合適的。可是,經驗調查指出,當一家公司的老闆很好心、很負責的為他員工提供大量的不同保險選擇的時候,他的員工參與401K的比率反而會下降(每多增加10個保險方案,員工的參與率下降2%)。從員工的角度來看,不參加保險是非常不智的。因為一旦你加入了保險,雇主得為你分攤一部份的保費。換言之,若是你不參加保險,你就平白喪失了雇主的津貼。那一年可能有數千美金。
第二、Worse Decision & Performance Quality。太多的選擇意味著太多的資訊等待我們去分析比較,但人們不可能都有能力去處理這些資訊。於是,人們很可能反而放棄作理性的分析,而去胡亂做選擇。
例:美國有一種Speedy Date的習慣,就是在很短的時間之內(譬如一頓晚餐的時間)讓大量的青年男女互相認識,再讓他們決定是否繼續深度交往。在Speedy Date之前,每一個參與者一定都會告訴你他理想的對象是善良、上進、幽默、體貼、俊、美、等等。聽起來大家都很理性。然而,在實際的speedy date的過程中,因為參與者不可能真的在短期內分辨判斷每一個人的內在性格,所以,最後他們只好都用一個最簡單的辨識標準:外貌。
第三、Low Satisfaction。太多的選擇必然會導致我們對於任何一個選擇都不滿意。原因細分有四:
A. Oppotunity Cost。當一件事只有2個選擇的時候,你選擇了1樣,等於你放棄了另1樣。但當一件事有20個選擇的時候,你選擇了1樣就等於同時放棄了19樣。換言之,當你只要一選擇,你知道你已經承受了大量的損失。
例:研究者在街頭訪問許多群眾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你若是有機會去拉斯維加斯玩一個週末,你願意花多少錢在來回機票上?」第二個問題是「你若是有機會去拉斯維加斯、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玩一個週末,你願意花多少錢在去拉斯維加斯的來回機票上?」結果顯示,同樣是來回拉斯維加斯的機票,第二組受訪者願意花的錢要比第一組受訪者少的多。因為當他們想到他們還可以去別的地方玩的時候,他們願意去拉斯維加斯玩的意願就降低了。
B. Regret and Anticipated Regret。當一件事只有少數選擇的時候,你知道你很有可能就碰巧選到了最好、最適合你的那樣。然而,當一件事的選擇有很多種的時候,你很合理的會擔心你挑到的那一個不是最好、最適合你的。因此,在選擇之當下,你就幾乎注定會為你的選擇感到後悔。
 
C. Escalation of Expectation。當一件事沒有選擇或只有很少的選擇的時候,你不會期望他們可以提供很好的品質。然而,當一件事物的選擇越來越多、越來越精緻、越來越分化的時候,你會期望你可以從中找到一個最適合你的東西。因此,當你挑了其中一樣時,你必然期望它是最好的。所以,當你發現就算它相當不錯時,你不會因為這個選擇而感到很驚喜或滿意,因為你的期望太高。
例:Barry Schwartz以他自己買牛仔褲的經驗為例。以前他買牛仔褲的時候,因為只有兩三種款式,所以他根本不期望這些褲子會很好穿。可是,現在的牛仔褲有各式各樣的款式、尺碼、顏色、料子,因此,他以為既然牛仔褲廠商這麼用心的設計出這麼多不同的選擇,他就一定可以從中挑到一件最適合他自己的。因此,他就挑了一件不錯的。可是儘管他覺得這件褲子穿得很舒適、好看,他心中卻仍然不太滿意。因為,他原先的期望高的不合理。
D. Self-blame。當一件事沒有選擇或只有很少的選擇的時候,如果你挑了一個爛貨,你知道那不是你的錯,而是因為你根本沒有選擇。你可以把責任推在整個外在環境之上。然而,用上面的例子來說,明明百貨公司、牛仔褲廠商已經設計出了幾十種的款式,你卻還挑了一件不適合的,那你自然而然會覺得錯誤是在你自己身上。
例:一個普遍存在我們的經濟生活中的現象是各種「仲介商(agent)」的存在,包括投資理財、房地產、汽車買賣的顧問、經理人等等。他們的工作都是為了解決「自責」的問題。Barry Schwartz說,一個人若是自己去買房子,即使他在所有的收集資訊、分析、比較、談判、決策的過程中都有極成功的表現,一旦成交之後他發現房子有些瑕疵或是看到了別家更好的房子(通常這一定會發生),這時他可能會很懊悔(即使他其實已經做的很好了)。相反的,如果他把買賣的工作委託給一個仲介商,他就可以免於承攬這些麻煩,而直接享受最後的成果。在這種情況下,根據Barry Schwatz的看法,消費者通常是會很滿意他的新房子。至少,當他發現不滿的時候,他可以把責任推卸到仲介商身上。這一點,也是我們願意花錢購買仲介的服務的原因。
 
在市場上,有一家知名的品牌很好地解決了「自責」的問題,就是Costco。Costco不像其他超市一樣,在每樣商品上都提供了多種的選擇,讓消費者自行挑選。相反的,Costco只提供了他們認為最好、最合時節的商品。Costco賣的東西價格很低、量很大,可是消費者可以選擇的種類卻很少。然而,儘管如此,消費者對Costco的滿意度卻是極高的。因為,Costco聰明的替消費者承擔的選擇的責任。
 
另外一個因為為消費者承擔起「自責」之風險的廠商就是Google。使用者輸入關鍵字,Google很快的幫你找到你最可能想要的結果。Google不讓使用者去參與搜尋、挑選的過程,因此很有可能Google根本阻礙了我們找到我們真正想找的東西的機會。然而,我們並不在意,只要Google給我們的是我們覺得並不太差的。
最後,Barry Schwartz提出了一個「極大化者(Maximiser)」與「滿足者(Satisfier)」的對比。極大化者是一個在做任何選擇時都盡可能的追求完美的人,而滿足者是一個在眼前可能的選擇中輕鬆挑一個而感到滿足的人。按照經濟學裡的假設,唯有極大化者才有可能獲得最大的效用與最大的幸福,因為他是一個理性的人。然而,事實上,根據Barry Schwatz的研究,結果是相反的。Barry Schwatz的證據是一個針對某所大學裡應屆畢業生到工作後的滿意程度的研究。第一組學生是極大化者,他們在校成績優秀,找工作也很努力。第二組學生是滿足者,就是一群比較隨遇而安的人。確實,極大化者找到的第一個工作的平均薪水要比滿足者要高出25%。然而,若是另外用調查他們的主觀感受,極大化者比起滿足者更容易感覺到悲觀、沮喪、絕望、不快樂等等情緒。
 
根據以上種種例子與論證,Barry Schwartz總結如下。
1. 單純就選擇所能帶給人們的快樂來看,選擇的確是越多越好。但是,越來越多的選擇所能帶給人們的快樂的效用是邊際遞減的。
2. 另一方面,為了從眾多的選擇中挑選出最好的那個的判斷過程,卻會施加給人們一定的壓力與痛苦,而且,選擇越多,這個痛苦就越強烈。
3. 因此,當選擇超過一定的量之後,越多的選擇會讓人越痛苦。
 
 
 
 
 二、
 
Barry Schwartz的研究主要是從心理學的解度來分析人的經濟行為。他的取材包含了人際關係問題,例如擇偶,但主要是針對市場上的買賣行為。他說的「選擇之增加」主要也是指市場上的商品的增加。然而,我們似乎也可以很輕易地把他的研究運用到政治學領域裡。
 
如果人在面對市場上過多的選擇時常常不知所措、心生排斥,或是因而做出倉促草率的的決定,或是心懷不合理的過高期望,或是明明做了正確的選擇卻仍挑三撿四、抱怨連連,那麼,這種情況是否也會發生在人們在政治領域中所做的選擇,選舉,當中呢?
 
是否我們已經看到了人們因為政治市場中的選擇過份氾濫、資訊的混淆不清,而心生畏懼,裹足不前(Schwartz說的paralysis),甚至因為受簡單的「標籤」的吸引而做出了不當的判斷(Schwartz說的Worse Decision & Performance Quality)?
 
是否我們已經看到人們因為對民主、政黨、選舉的迷思,而產生了對政治的過高期待,以致於所謂的政治批判已經淪為一種雞蛋裡挑骨頭的無病呻吟呢(Schwartz說的low satisfaction)?
 
是否人們已經對於過多的自由感到沈重、厭煩,因而期望政治人物能扮演一個「仲介者」的角色,承擔起為我們做決定的工作呢?或者,反面來看,是否政治人物也常常假借尊重選民的自由之名義,推卸他應該負起的義務?
 
是否人性其實很脆弱、懶散,因此根本無法像理論中的假定一樣承擔起過重的政治參與,因而所謂的自發的、自律的、理性的,並且會對話、交流、妥協、監督的公民,其實根本很難實現,也很少存在呢?
 
如果以上的假設都是正確的。那麼Barry Schwartz的研究似乎可以對我們習以為常的民主政治有兩種啟發:
 
第一、對於對人性沒有信心的人來說,自由選擇與自由參與根本是不可承擔的負荷。因此,將政府之運作寄託在脆弱的人們的身上的民主政治,是危險的。給予人民太多的選擇,一方面是增加他們犯錯的機會,二方面也是增添他們的痛苦。因此,有為的政府不必盲目的凡事訴諸選民。也就是說,理想的政府不必做一個representative,而是要做一個Costco式的agent。這個政府直接為人民做決定,或是只給人民少數幾個已經經過仔細規劃的政策來選擇。從Barry Schwartz的理論出發,似乎很合理的可以推出這樣結論。
 
當然,經濟與政治有本質上的不同。市場上的選擇再多,消費者都仍有一個不選擇的權利,每一個人的選擇也不會直接地影響到它人。但政治裡面,當選民不做選擇時,就意味著他將選擇的權利讓渡給它人,而且大家選出來的這個東西不只是另一家Costco或 Google,而是一個「唯一的合法的暴力壟斷者」。因此,不選擇或錯誤的選擇的代價極大,因此我們不可以不參與選擇。也基於相同的理由,我們不能像信賴Costco或Google的經理人一樣地去政府的經理人。不是因為Costco或Google的經理人更值得信賴,而是一個不恰當的政府的經理人的代價太巨大了。由此觀之,Barry Schwartz的理論又不能套用到政治領域來。
 
或許,我們至少可以從Barry Schwartz的結論中得到一點:政府、政黨、政治人物應該盡量以簡單、清楚的方式將各樣的政治訊息主動的提供給選民,好幫助選民更容易做出正確的判斷。
 
第二、對於堅信自由與民主之價值的人來說,我們要反過來看這個問題。也就是說,固然Barry Schwartz告訴我們的是過多的選擇對人來說是痛苦的,但,因為多樣的選擇本身是一種善,因此,我們唯有反過來要求我們盡其可能的能夠去在多樣的選擇中做出理性的分析判斷。自由是一個重擔,但我們不可逃避,而是得要求自己努力的去挑起這個擔子。
 
從這個角度來看,古典自由主義與古典經濟學中對一種「理性的自由人」的概念,不只是一個理論層面上的假設,而是一個道德層面上的應然規範。我們不能去批評這個假設是錯誤的。我們只能刻苦自勵地敦促自己去滿足這個規範。
 
 
 
 

三、
 
我認為,Barry Schwartz的論證似乎有一個缺陷,那就是他假設所有的人、行為者、消費者都是理性的。而這裡所謂的理性是指一個人在做了一個選擇之後,他仍會繼續不斷的比較他已作的選擇、他已放棄的選擇、其他可能的選擇之間的優劣。他會不斷的計算、反省、檢討,並可能後悔、沮喪。這個過程成為他的痛苦的一大來源。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遇到某一種人,他的行為模式與上述的假設不同。相反的,當他做了一個選擇之後,他有可能會刻意改變原有的偏好,目的是避免因為察覺原本的偏好與他的選擇之間有差距而痛苦。譬如說某甲原本打算買一台Lenovo的筆記型電腦,最後卻因為各種理由挑了一台Sony的Vio,隨後他自己也意識到了Vio的一些問題,可是為了不願意承認他做了錯誤的選擇,也可能是為了面子,他卻硬是扭曲原本的偏好,好讓他自己有理由去相信他自己做了一個正確的選擇。這樣的人格發展到一種極致,就會形成一種「這世界上本沒有對錯,但凡我做的選擇就是對的。」的哲學。對這種人而言,Schwartz的Paradox of Choice並不適用,因為他們並不需要真正的費心去選擇,因為他們善於自我吹捧、麻痺、催眠。這樣的人似乎也並不少。
 
在認識到這一種人之後,在反過來看Schwartz的理論,我們似乎可以有更進一步的發現:選擇的確會造成人的痛苦。然而,這種痛苦本身可能是有益於人類的生存與進步的。痛苦是因為我們有原則,對原則的堅持反過來逼迫我們去做自我檢討,而唯有自我檢討才可以產生進步。
 
Schwartz的結論在經驗層次上還是對的。但它可以用另一種規範性的意義。它告訴我們,或許,儘管選擇是痛苦的,我們仍應該擁抱痛苦。
 
 
 
 

四、
 
最後再囉唆地提出一點。
 
作為一個在現代化的進程上落後一大截的民族,我們真正的不幸不在於樣樣不如人,而在於當我們遇到困難與錯誤的時候,我們不會再去獨立地思索問題與困難的本質,因為這太辛苦、太累。因此,我們就再也不能走出一條自己的路。相反的,我們有一條極簡便的一條路,那就是去看看西方國家怎麼做,然後模仿它們。
 
然而,若是我們真的徹底的全盤西化,吃西餐、講西文,那也就罷了。但,事實上,我們對西方的學習往往若非一味的追求新穎時髦、就是功利性的取巧。我們在現代化的過程中遇到了瓶頸,就派人去西方取經,再回來為我們治病。這過程必須得得快、得立見功效。因此,應驗了一句老話:「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如此一來,在西方社會廣闊深厚的文化與學術傳統當中,有三大領域是我們不會去認真研究思索的:
 
第一、西方世界中的舊東西。這些東西看似古老、落伍、保守,但實際上一則它們仍在西方世界被廣泛的接受,二則它們成為新事物成長的土壤、根基,因此,對於想要瞭解當代西方文化、政治、社會的人來說,這些古老的事物是絕不可置之不理的。這就好像若是我們要瞭解一個總統候選人是否值得信賴,我們一定會去搜查他過去的言行舉止。這幾乎是自明之理。
 
然而很遺憾,我們很少這麼做。一個明顯的不能更明顯的例子就是我們對過去兩千年來主宰著西方人的精神生活的基督教的接受、理解、欣賞之程度之低。另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我們對美國政治中的保守主義的理念也幾乎沒有任何的興趣與理解,更遑論尊重或推崇。如此一來,我們就不自覺的在心中形成一種印象,以為美國社會好像只有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只有嘻皮文化、與支持墮胎與同性戀婚姻的民權運動者。因為這種偏見、錯覺,我們就對美國社會作為一個完整、均衡、而有持續性的有機體的內部的複雜性視若無睹。
 
第二、西方世界中的細節。西方人不會大聲嚷嚷他們文化中的某些小細節的優越性,因為他們把那當作理所當然的、已經習慣了的。但是,往往因為有這些細節作為基礎,他們才可以在上面建構出輝煌的大廈。舉兩個例子。
一、美國人會非常認真、投入、專注的研究各種不同的法律、程序、制度等社會運行之原則的利弊得失。這是我們看的到的,也願意去學的。然而,我們所不容易看到,也很難去學的,是一般美國群眾的守法精神。而這裡所謂的法,不僅是國家的法律而已,還包括了許許多多約定俗成的社會規範。譬如說美國人不會濫用「消費者退貨制度(Return Policy)」,且因為廠商知道消費者不會濫用,所以才願意提供這項制度,並努力規劃出良好的退貨制度,好讓雙方都得利。又譬如說美國人基本上都遵守交通規範,因此,政府才會認識到良好的交通的制度的必要性。在一個根本不遵守交通規範的社會裡,細究法律的合理性就成的多餘的了。
 
二、美國人很強調理性的、平等的、自由的對話的重要。這是我們知道的,也願意去學的。然而,一個幾乎被我們完全忽視的事實是美國人從中學開始就在他們的教育中嚴肅的、認真的、系統性的強調「閱讀、聆聽」與「表達、書寫」的重要。美國人的英文教育,不只是教學生背英文單字而已,更重要的是合宜的、有效的溝通技巧。在表達自己的意見方面,這包含了如何寫出清楚又有意義的句子、如何編排文章結構、如何運用證據等等。在接收它人的意見方面,這包含了如何解析他人文章的重點、如何區別他人文章的客觀原意與自己的主觀解讀、如何適時的予以讚美、如何委婉的否定等等。這些繁瑣的、細微的溝通技巧,其實就是美國的民主政治的一大基石,因為唯有受過這樣的訓練,其成員才有可能普遍的做合理、有效、禮貌的溝通。
 
第三、西方世界中最新的東西。因為我們是落後的,所以對我們來說新的、進步的東西,在西方社會中已經是平常的、已經被接受、習慣了的。反之,在西方社會中最新的、實驗性的東西,對我們來說卻彷彿是遙不可及的天方夜譚。這就好像開發中國家一心追求的可能是高經濟成長,而來不及關心環保問題,但環保,或者是勞工福利、社會保險等議題之重要性在多數西方國家可能早已成為一種共識了。
 
在政治領域裡,西方人實行民主與自由的時間與層面都比我們更寬廣,慢慢就會遇到一些以前沒想到的問題。Barry Schwartz對「自由」與「選擇」的反省與批判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相對而言,台灣的自由與富裕的程度或許還不及美國甚多。然而,台灣畢竟進入了現代化的民主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已有多時。遺憾的是,我們對民主與自由的興趣,似乎還僅僅停留在批判過去的落後、專制、封建、腐敗而已。在台灣學界裡,我們幾乎看不到本土學者基於自身的生活體驗與觀察而對台灣人的這種新的民主、自由、與富裕的經驗做出描述、分析、反省、與批判。這一片幾乎是空白的。我期待有一天台灣也有學者可以做出像是Barry Schwartz一般的能夠與社會之新潮流與新問題互動的研究。
 
 
 
 
 
原始影片(主講英文很清楚,又可開關字幕,對學英文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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