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班後我們公司另外去竹北的一棟住宅大樓作展。有興趣的客戶不多,於是兩位主任與我就開始聊起來了。在接近展覽尾聲的時候,南主任無意之間提起,我之前提到的那個很可愛的學姐芳在昨天告訴她,她的那位曖昧男友想在下星期我們參加台北國際書展的時候與我們大家一起吃頓飯。
 
出乎我意料之外,南主任對此提議非常反對。她說:「幹嘛要一起吃飯?那氣氛不是很尷尬嗎?除非他請我們大家一頓,那就可以。不然免談。」在一旁聽的青主任也一搭一唱的附和南的看法。
 
我一臉狐疑地願聞其詳。南主任回說:「我可不想淌這渾水。再說,要一起吃飯,他就應該請我們大家。這樣才算給你學姐作面子。」
 
我還是不懂她們為什麼要把問題搞得這麼複雜。年輕男女交往到一定程度,互見對方的朋友或同事,既顯得彼此都認真的看待這段感情,又是極其自然之事,和樂而不為?不過兩位已為人母的主任卻都不這麼認為。我猜想,她們似乎隱然覺得若是雙方見了面,就等於將來要在芳的面前為這個男孩背書。不然,她們覺得這個男生應該請客,以示其誠。否則,他的出現只會打擾我們利用那一頓飯的時間討論公事。
 
她們看出了我的困惑,於是旁徵博引其他案例來佐證她們的論點。南主任說,另一個辦公室的某年輕女同事在交往前兩任男友的時候,也都在另一資深女同事的「指導」之下,請了所有其他的同事吃飯。最後有一次那男的不再請客,大家就勸她與那男的分了。
 
南主任補充:「我們可不是貪圖多吃一頓飯或是一些小禮物,只是想幫忙看清楚那男生是否真的在乎這個女生,也要順便看看他是否會做人。」青主任拿出她自己的例子跟我分享:「我未婚的時候也有很多追求者。但我會看、會挑。像我老公當初追我的時候,有一次就真的請了我所有的同事也。還有一次,他為了討好我乾媽,買了一條一萬多塊的項鍊。後來我才知道那項鍊要一萬多塊,想想真是不捨得。」她又語重心長的說:「家軒,你真的要感謝我們也。這都是我們以過來人的身份教你的寶貴的一課。不然,這些東西平常誰會講啊。」
 
接著南主任擺出一幅又恨又憐的神情:「你這學姐真是傻,跟這個男生交往這麼久了,連人家一個月的收入都還搞不清楚。」青主任與芳畢竟有同梯之誼,於是幫她緩頰:「她可能不知道該怎麼問吧。」南主任回:「這有什麼難的,拿出我們平常套問客戶資料的話術就好啦。說真的,女生真的很好騙,所以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
 
最後,大概是察覺到她們的反應也太極端了,南主任不得不說:「要見面也不是不行。芳總還是一個小女孩,我來幫她看看那男的到底怎麼樣。」但,她也沒忘了補上:「在我們面前,他一定裝的什麼都很好。」
 
 
 
 
 
我想,我真的上了寶貴的一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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